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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3章 不死之身

    我是谁?

    我在哪?

    我从哪里来?又到哪里去?

    当程昱发出这些灵魂之问的时候,他正从混乱迷茫中醒过来。

    悬崖下面,冰冷的湖底,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十具浑身插满箭矢,死状惨烈的尸体,

    他们都是被杀死的宋兵!

    一个鬼魂飘浮在他们之间,这是程昱。

    他非常疑惑不解,大家都是一块儿死去的,为什么只有他一只鬼?其它人为什么没有变成鬼?

    他很确定自己是一只鬼,

    白天,他尝试过钻出水面,但立刻被炽热的阳光逼回水底,也曾回过战死的地方,但那里除了斑斑血迹再无一人,他想回军营,但生人的阳气令他难以忍受,

    他只能待在水底,一天,两天……

    看着兄弟们的尸体慢慢被水泡得发胀,有些浮了起来,有些身穿铁甲浮不起,包括他自己的尸体,

    然后,被来来往往的大鱼小鱼一点一点的啄食掉,最后只剩下一具具骷髅骨头。

    在水里呆久了,他觉得很无聊,自己虽然是一只鬼,但也不能老在一个地方,他决定离开这里,

    经过思考,他选择了北面山脚下不远处的一个乱葬岗。

    这天,太阳西下夜幕降临,他正式和战友们道别后,就从水底钻了出来,

    他一路向北,不一会儿就飘到了那个乱葬岗。

    他现在觉得做鬼也有好处,以前这么远怎么也得走好几天,现在一阵子就到了。

    刚靠近乱葬岗,他竟然觉得有点饿了,

    太不可思议了吧?自己可是鬼呀,怎么会觉得饿呢?

    他环顾四周,惊讶地发现乱葬岗的地面上飘浮着一团一团的气体,估计这些应该是人死后散发出来的阴气,

    更离谱的是,自己竟然觉得这些阴气很美味,他觉得自己疯了!

    但饥饿的感觉越来越强烈,也顾不了这么多了,他飘过去用嘴一吸,

    啊!~好舒坦呀!~

    凡事都有个开头,只要开了头那都不是事。

    一团,两团,三团……

    呃……

    他打了个饱嗝,不知不觉中,这片地的阴气几乎全被他吞了,

    “没了?”

    他嘀咕了一声,不经意间往下一瞧,

    “啊~~”

    可把他吓了一大跳,

    “我的肚子怎会这样?”

    只见此时他的腹部呈透明状,里面有隐隐白光透出,就像会发光的水晶一般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我这是怎么啦?”

    他惊讶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,过了片刻,这种现象慢慢地消失,身体又恢复了正常的样子,

    真的令人非常疑惑,他觉得自己要好好思考思考,然后嗖的一下跳到一棵树枝上,树枝竟然微不可察地动了一动。

    他托着腮望着月亮,想呀想呀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,

    一直到清晨,远方传来了鸡啼声,他立刻惊醒,暗道了声糟糕,得找地方藏身才烟,不然太阳一出来,自己会被晒得烟消云散的。

    他环顾四周,不远处地底下有一个地洞,里面埋着一囗棺材,

    棺材里面倒可以藏身,虽有些嫌弃里面的尸骨,后来又无奈地想,自己还挑剔个啥?都是孤魂野鬼了,还嫌弃别人有坟地待的?

    鸡鸣声再次传来,他再也顾不了这么多了,嗖地一下就钻进了棺材里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,一年复一年,一代复一代,时间已过去九百多年了!

    程昱如今在一个公共墓园做管理员,这份工作要住在里面,常人很忌讳,但很适合他。

    经过九百多年的修炼,他现在有了常人的身体和重量,容貌如当初死时一样,肤色黝黑中透着腊黄,嘴唇干裂,四肢冰冷,除了难看点跟活人没什么分别。

    他没有嗅觉,味觉,痛觉,不用吃饭不用喝水,只需晚上去墓地捕食那一团团的阴气。

    对于阳光他也不是很害怕了,清晨与傍晚可以出去,中午则要躲回屋子里。

    在很久以前他就想明白了,自己其实并不是鬼,而是因为那块灵石,

    当初那道士说灵石有起死回生,运转阴阳的能力,以为他是胡说八道,想不到是真的。

    灵石的灵力早就潜藏于他的体内,在死的那一刻,这股力量就把他的魂魄保护了起来,肉身虽然死亡,魂魄却不灭。

    灵石把他每晚吸食的阴气都转化为灵力,经过近千年修炼,他的魂魄一点一滴地化为实质,

    只要继续修炼下去,他就会变为一个真正的人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个人只要活得久,就什么事情都能遇到,

    某天清晨,他惊讶地发现住处门口被人放了一个纸箱,里面竟然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,

    程昱懵了!

    他从末想过居然会有人把弃婴放到墓园里面,

    没办法,只能先把孩子抱回屋内,

    看着这个弃婴他直皱眉头!

    怎么办?

    扔出去?

    那不行,万一被野狗叼走如何是好?自己还不至于如此冷血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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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要不送去福利院,又或者找户好人家收养?

    就这么办,今晚就把她抱走。

    想到解决办法心情也好了,他凑近纸箱仔细观察这个婴儿,这是个女婴,模样长得粉雕玉琢很可爱,估计是家里重男轻女或者孩子多养不起才丢弃的。

    他伸手进去查找一遍,希望能找到一些关于孩子的信息,

    可除了包裹身体的彩色小被子里面什么都没有,看来孩子的父母是铁了心要抛弃她的,不然不会连她的生辰八字都不留下。

    “唉!真可怜,”他叹息道,

    这时,孩子被他弄醒了,她睁开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,看着他咧嘴一笑,萌萌的很可爱!

    “啧啧,”

    程昱忍不住用手指逗了逗她,这个小不点竟然依依呀呀说起话来了,

    在这一刹那,他忽然有点想哭!

    婴儿的声音原来居然可以犹如天籁一般动听!

    寂寞得太久了,久到自己都麻木了!

    原来,屋子里面有一个孩子的声音是那么的治愈心灵!

    这种感觉就像往一潭死水里注入一股清泉一样!

    他忽然对这种感觉有些眷恋了!

    就像小朋友新得到一只宠物那样,他蹲在纸箱旁一边傻笑一边逗着孩子玩,越玩越觉得爱不释手!

    想到要把孩子送走竟然有点舍不得了,他决定先留下来玩几天,这个决定让他感到很兴奋!

    既然决定把孩子留下来,那就得解决她的吃喝拉撒,

    趁着孩子又睡着的时候,他回到楼上拉开抽屉,拿出那些从末动用过的工资,踩着那辆二十八杠老式自行车,直奔镇上小超市,

    营业员大妈听说他要买婴儿用品,非常热情地给他介绍了一大堆。

    买完后,那辆老式自行车前前后后就挂满了大包小包,然后又跑去书店买了两本育婴指南。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程昱很感慨!

    这个时代真不错,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到,

    如果在他出生的年代,富人家养个孩子首先得请奶妈,然后穿的用的都要人手慢慢做,穷人家就不用说了,天生天养,死剩下的就是牛马,哪像现在,花个几百块什么都有了。

    蹬着蹬着,快要回到住处的时候,远远就听到孩子那撕心裂肺的哭声,吓得他到了门囗,车子都没放稳就冲进屋里,

    抱起一摸小屁股,

    呀!拉屎了!

    急忙拿出在超市买的东西,按照超市大妈教的方法,拿出湿巾,把那个小屁屁擦干净再换上新的尿不湿。

    干净了,这个小不点就不哭了,看着他咿咿呀呀又说起话来,

    程昱笑了,指着小家伙的鼻子说,“拉个屎都能哭得这么厉害?要是饿了你还了得?”

    这么一说,还真得要给她准备吃的了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有些男人天生就带有母性基因,就像程昱,自从捡了个孩子,靠着两本育婴指南,磕磕碰碰地就养起来了,

    泡奶粉,做婴儿哺食,帮孩子洗澡换衣哄睡觉,等孩子长大了点,又自动解锁国人骨子里的种菜基因和做饭基因,

    他给孩子取了个名字,叫程阿彩,就是因为当初收养她的时候,除了那张彩色小被子就啥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有了孩子就有了牵挂,这个住处就变成了一个家,一个有温度有欢声笑语的地方。

    在曾经那些漫长的修炼过程中,程昱有时会想,人人都想永生,但永生到底是惩罚还是幸运?

    一个人要独自面对这无穷无尽的孤独,这真的有意义吗?

    很多时候,孤独就如同连绵不绝的霉雨天,令人寂寞抑郁绝望,让人在沉默中触及到精神深处的疯狂。

    其实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,人也只是麻木不仁地活着而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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