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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都说了,别让精神病修仙 > 正文 第8章 玫瑰的红

正文 第8章 玫瑰的红

    赌石出大货,自然就有买家和看客蜂拥而至,出口问询。


    “敢问这位客人,可愿意出售?价钱绝对好商量”。


    周围的店家一下子就围了上来,这东西能出镯子,有色有种水,价格一下子翻了上百倍,他们嚯嚯一下午的灵石,一块高品质的灵髓就翻身了。


    夜小天抱着千金难买美人笑的无所谓心思,真的捡着大漏了,这就是赌石的魅力。


    “五十万灵石,钱货两讫,绝不掺假”。有人开声喊价。


    嚯,围观的人一下子就心跳加速了,真刺激啊!


    九娘看都不看他们,“想得美,这是我的,多少钱都不卖,贵贱不卖”。


    大家看她确实态度坚决,他们的行为也不像太差钱的主,几次开价试探,见她真的不卖,商家也就绝了这个心思。


    “宝贵迷人眼,携带重宝招摇过市,小心被人惦记,不如卖与我,价钱公道,还能保你周全”。一个纨绔弟子模样的人,出言就很惹人厌。


    其实这些有背景的人,一般不轻易做这种掉价的事情,只不过夜小天几人穿着寒酸,与野修无异,这才出言试探。


    夜小天混江湖时间太久了,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,只见他微微显露境界,一手剑意围而不攻,一下子就把观望的人和有小心思的人震慑住了。


    开玩笑,金丹剑仙呢,要钱不要命的事情,做不得。


    只有最开始的店主等人差不多散去,才开口说道,“这位贵客,这些人不过是恫吓试探,真要有什么歹毒心思,也不敢在铸城使坏,还请不要介怀,若是介意,我愿意为你们作保,安排可靠的航船离开。”


    夜小天走惯了江湖路,知道规矩,自然不会计较,反而感谢店家出言相助。


    店家见他确实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,于是说回正题,“有钱难买心头好这种事,在下清楚,不过在下认为,这块料子做了镯子,镯心可以做挂件,剩下的边角料就有些鸡肋了,不如卖给我,我也沾沾喜气如何”?


    九娘看着夜小天,夜小天看他说得真诚,就劝了一句,“九娘,我觉得可以,你觉得呢”?


    “就听你的”。


    来到店主的店面,有店主小心取玉打磨,说是免费,夜小天也就不动手了,这一下午的剑气倒是耍安逸了,该歇歇了。


    这店名“缘货斋”的店面共计两层,第一层都是些赌性不大,表现也很一般的开口料子,价格不便宜。


    还有一些摆件和挂件,只不过虽然也算得上是灵髓,表现很普通,九娘的好货在前,他自然是看不起的。


    九娘的提醒,让夜小天有些醒悟,既然是巧合,就选一块灵髓送给妖姬,这么些年陪着他,什么苦都受过了,还没有收到礼物呢。


    再上二楼,有伙计陪着,夜小天随口一问,有什么镇店之宝,赶紧拿来开开眼。伙计年轻得很,陪笑着说道,“能在这里开店面的,哪能没点看家的东西,东家有块料子,存了很多年,一直没有动,既然今天客官有缘,何不让你给这块原石涨涨福源”?


    夜小天等的就是这句话,差一点的东西,他看不上,估计妖姬也看不上。


    店主见夜小天动问,就知道自己这个伙计多嘴了,但是说到这里,不拿出来就显得小气了。


    店主见镯子一时半会完不了,就从身上取出自己压箱底的宝贝。


    小心翼翼地把红绸掀开,夜小天本来还一脸的期待,看到实物很失望。


    这是小半块料子,横平竖直都被拉了一刀,毫无表现可言,颜色是有,但是很糟糕,种水也很糟糕。


    “这”?!


    店主也不着急,翻了一个面,原来另一面是山清水秀。开窗的地方有色有水,灵眼看过去都是满绿,这就算是半块料子,个头也很大,足足有人头那么大,还是很有赌性。


    “卖不卖”?


    店主摇摇头,“这块原石原来是一次公盘里的标王,价值百万灵石。结果你也看到了,切垮了,买主倾家荡产又借了不少高利贷,眼见绝望,当场选择自爆而亡。


    我以十万灵石的价格买下这最好的表现地,我相信自己的眼光,也相信当年把它当做标王的行内人的眼光。


    这东西直到现在我都没胆子开它,但是我相信它的表现绝对对得起百万级别,所以我不会卖,你也免开尊口,太贵了我怕你说我是黑心商人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有些遗憾,但还是选择尊重别人。


    “小子,你是不是傻,你守着三星洞窟,什么样的原石你挖不到?”


    老书虫可能看不下去了,一语惊醒梦中人,是啊,什么狗屁场口的灵髓,会有三清天下三大福地洞天的场口好,谁他妈会不要命了去那里挖灵石矿。


    夜小天狠狠给了自己一下,把店主吓了一跳。


    九娘一门心思就在自己的好运气上,一点点地看着淡蓝色的灵髓玉镯慢慢成型,这种期待,让她忘记了周围的一切。


    “这位贵客,镯心要雕琢什么图案或是挂件”?


    九娘被这句话喊醒,脱口而出,“佩,君子如玉!”


    九娘说完想了想,“不用了,我们自己回去刻”。


    店主也不以为意,打磨抛光好镯子,把镯心一并送到九娘面前,笑呵呵地说道,“大娘子好运气,幸不辱命”。


    九娘点点头就算是回答了,用绸子包好,就带着夜小天走了出来,“回去吧”。


    三人回到客栈,九娘拿出镯子,只觉得十分可爱,分外喜欢,“道生,你能不能帮我个忙。”


    “你太客气了,请说,能办的绝不推辞”。


    九娘:“我们浩然妖族,一生为求浩然气庇护,甘愿做浩然儒生的护卫,他们的德行也让我们如沐春风。


    青山曾经答应过我,要为我写就一篇浩然正文,护住我妖族的心神,助我以后步步登高。


    只不过随着他平步青云,儒学越发的醇厚,渐渐就用不上这种形式了。现如今在三清天下,以后的路可能会更艰辛,我想你帮我在镯子里刻一幅浩然正文,助我神魂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郑重收下镯子,“一定不负所托”。


    “这个镯心就当我偏心了,留给我给青山雕刻一个玉佩,留个念想,好不好”?


    “都没问题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见镯子是贵妃镯的样式,心思转动间,已经想好了一篇千古奇文,据说孤篇压全唐,当年夜小天拜读的时候,确实感慨万千。


    说做就做,夜小天不敢大意,以凝练的看不到的剑气,凝神书写。


    《春江花月夜》


    “春江潮水连海平,海上明月共潮生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写一句,老书虫就摇头晃脑的念一句,好似痛饮琼浆美酒,直到最后一个字书写完毕,老书虫才回味不已。


    “此等上上之作,出于你口实在可惜,亏得你字还算看得下去,又是以剑仙身份雕琢,否则老夫不活劈了你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心中“谢谢他老人家”,转手把镯子递到九娘的眼前,而她早就痴了。


    九娘罕见有些颤抖的手接住玉镯,一道微不可见的光从手腕处直指九娘的心房,浩然气护体,堪比大儒口含天宪,“青山,拙言这孩子真好,你放心吧,我一定会好好待他”。


    留下暗自怀念和流泪的九娘,夜小天不便打扰她。


    和度难各自回房后,夜小天赶紧翻箱倒柜在三星洞窟摸索起来,要不然自家那个醋坛子,一旦知道自己花了这么多钱给别的女人开石头玩,不管她是谁,不和他拼命才有鬼了。


    夜小天还真的没注意三星洞窟的奥秘,这次被老书虫提醒,仔细打量一番,果然有好多的地灵石矿,表现十分的抢眼。


    夜小天看到一块很顺眼的,用口诀取出。


    也许是否极泰来,夜小天开了这么多大白石头,在三星洞窟选了一个最顺眼的石头一开,好家伙,夜小天当年最喜欢的紫罗兰,种水和色泽一等一的好。


    心大的他又忙碌了不少时间,最终又挖出极品飘花,其他看不上眼的,就当是看不上眼的鸡肋,先丢在一边。


    此时,夜小天心有所动,妖姬媳妇回来了,他连忙收起作案工具。


    “道生,我们走吧,段家没有宝甲了”!


    夜小天见她表情很失落,笑着一把接过破天,“求人不如求己,这是万变不离的道理”。


    妖姬脸色很不开心,“妾身没用, 让你失望了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握住她的小手,“从来就没有什么天命所归,好东西要自己争取的”。


    妖姬情绪还是不太高,“道生,我们走吧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神秘一笑,“好啊,不过在走之前,先送你一件礼物,这么多年你一直陪着我走,不管好坏从未离我而去。


    我是个直男粗人,不会关心人,今天切石头运气不错,给你准备了点小礼物,我很喜欢,希望你也喜欢。”


    一对紫罗兰灵髓玉镯,夜小天也觉得紫色很有韵味。飘花灵髓夜小天转手送给度难了,随他喜欢玩什么。


    在夜小天期待的眼神中,妖姬拆开包装精美的礼盒,上下两层拉开玉镯,妖姬一瞬间的怨气都消失了,满眼是你的人和心上人就是眼前人重合,这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。


    “好漂亮啊,你帮我带上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亲手帮妖姬带上灵髓玉镯,妖姬看夜小天就情意绵绵了。


    男女一动情,床受罪,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。


    ——


    当天,夜小天几人离开铸城,一时间的情迷不会让他不清楚正事,早点和李柳汇合,那里才是他们耽搁不起的事情。


    段无极再一次沉迷在灵石矿的表皮无法自拔,听说那小子今天运气不错,开出高冰种的灵髓,我今年势必要超过他。


    从来就没有永远的爱恋,年少时候的梦,当他过去了,就过去了。


    对于夜小天,妖姬是毫无保留的,她告诉了他一切,夜小天微微一笑,“师姐,有一首歌很适合解释这个结局”。


    “·····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被偏爱的有恃无恐······”


    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


    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窗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


    ——张爱玲


    男孩爱上女人,永远得不到,他爱上的是遗憾。当男人的遗憾变成了别人的碗,他宁愿背弃自己。


    有些人曾经深爱着的东西或人,总是随着时间,阅历的变化,不断地变化着!


    赌石出大货,自然就有买家和看客蜂拥而至,出口问询。


    “敢问这位客人,可愿意出售?价钱绝对好商量”。


    周围的店家一下子就围了上来,这东西能出镯子,有色有种水,价格一下子翻了上百倍,他们嚯嚯一下午的灵石,一块高品质的灵髓就翻身了。


    夜小天抱着千金难买美人笑的无所谓心思,真的捡着大漏了,这就是赌石的魅力。


    “五十万灵石,钱货两讫,绝不掺假”。有人开声喊价。


    嚯,围观的人一下子就心跳加速了,真刺激啊!


    九娘看都不看他们,“想得美,这是我的,多少钱都不卖,贵贱不卖”。


    大家看她确实态度坚决,他们的行为也不像太差钱的主,几次开价试探,见她真的不卖,商家也就绝了这个心思。


    “宝贵迷人眼,携带重宝招摇过市,小心被人惦记,不如卖与我,价钱公道,还能保你周全”。一个纨绔弟子模样的人,出言就很惹人厌。


    其实这些有背景的人,一般不轻易做这种掉价的事情,只不过夜小天几人穿着寒酸,与野修无异,这才出言试探。


    夜小天混江湖时间太久了,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,只见他微微显露境界,一手剑意围而不攻,一下子就把观望的人和有小心思的人震慑住了。


    开玩笑,金丹剑仙呢,要钱不要命的事情,做不得。


    只有最开始的店主等人差不多散去,才开口说道,“这位贵客,这些人不过是恫吓试探,真要有什么歹毒心思,也不敢在铸城使坏,还请不要介怀,若是介意,我愿意为你们作保,安排可靠的航船离开。”


    夜小天走惯了江湖路,知道规矩,自然不会计较,反而感谢店家出言相助。


    店家见他确实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,于是说回正题,“有钱难买心头好这种事,在下清楚,不过在下认为,这块料子做了镯子,镯心可以做挂件,剩下的边角料就有些鸡肋了,不如卖给我,我也沾沾喜气如何”?


    九娘看着夜小天,夜小天看他说得真诚,就劝了一句,“九娘,我觉得可以,你觉得呢”?


    “就听你的”。


    来到店主的店面,有店主小心取玉打磨,说是免费,夜小天也就不动手了,这一下午的剑气倒是耍安逸了,该歇歇了。


    这店名“缘货斋”的店面共计两层,第一层都是些赌性不大,表现也很一般的开口料子,价格不便宜。


    还有一些摆件和挂件,只不过虽然也算得上是灵髓,表现很普通,九娘的好货在前,他自然是看不起的。


    九娘的提醒,让夜小天有些醒悟,既然是巧合,就选一块灵髓送给妖姬,这么些年陪着他,什么苦都受过了,还没有收到礼物呢。


    再上二楼,有伙计陪着,夜小天随口一问,有什么镇店之宝,赶紧拿来开开眼。伙计年轻得很,陪笑着说道,“能在这里开店面的,哪能没点看家的东西,东家有块料子,存了很多年,一直没有动,既然今天客官有缘,何不让你给这块原石涨涨福源”?


    夜小天等的就是这句话,差一点的东西,他看不上,估计妖姬也看不上。


    店主见夜小天动问,就知道自己这个伙计多嘴了,但是说到这里,不拿出来就显得小气了。


    店主见镯子一时半会完不了,就从身上取出自己压箱底的宝贝。


    小心翼翼地把红绸掀开,夜小天本来还一脸的期待,看到实物很失望。


    这是小半块料子,横平竖直都被拉了一刀,毫无表现可言,颜色是有,但是很糟糕,种水也很糟糕。


    “这”?!


    店主也不着急,翻了一个面,原来另一面是山清水秀。开窗的地方有色有水,灵眼看过去都是满绿,这就算是半块料子,个头也很大,足足有人头那么大,还是很有赌性。


    “卖不卖”?


    店主摇摇头,“这块原石原来是一次公盘里的标王,价值百万灵石。结果你也看到了,切垮了,买主倾家荡产又借了不少高利贷,眼见绝望,当场选择自爆而亡。


    我以十万灵石的价格买下这最好的表现地,我相信自己的眼光,也相信当年把它当做标王的行内人的眼光。


    这东西直到现在我都没胆子开它,但是我相信它的表现绝对对得起百万级别,所以我不会卖,你也免开尊口,太贵了我怕你说我是黑心商人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有些遗憾,但还是选择尊重别人。


    “小子,你是不是傻,你守着三星洞窟,什么样的原石你挖不到?”


    老书虫可能看不下去了,一语惊醒梦中人,是啊,什么狗屁场口的灵髓,会有三清天下三大福地洞天的场口好,谁他妈会不要命了去那里挖灵石矿。


    夜小天狠狠给了自己一下,把店主吓了一跳。


    九娘一门心思就在自己的好运气上,一点点地看着淡蓝色的灵髓玉镯慢慢成型,这种期待,让她忘记了周围的一切。


    “这位贵客,镯心要雕琢什么图案或是挂件”?


    九娘被这句话喊醒,脱口而出,“佩,君子如玉!”


    九娘说完想了想,“不用了,我们自己回去刻”。


    店主也不以为意,打磨抛光好镯子,把镯心一并送到九娘面前,笑呵呵地说道,“大娘子好运气,幸不辱命”。


    九娘点点头就算是回答了,用绸子包好,就带着夜小天走了出来,“回去吧”。


    三人回到客栈,九娘拿出镯子,只觉得十分可爱,分外喜欢,“道生,你能不能帮我个忙。”


    “你太客气了,请说,能办的绝不推辞”。


    九娘:“我们浩然妖族,一生为求浩然气庇护,甘愿做浩然儒生的护卫,他们的德行也让我们如沐春风。


    青山曾经答应过我,要为我写就一篇浩然正文,护住我妖族的心神,助我以后步步登高。


    只不过随着他平步青云,儒学越发的醇厚,渐渐就用不上这种形式了。现如今在三清天下,以后的路可能会更艰辛,我想你帮我在镯子里刻一幅浩然正文,助我神魂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郑重收下镯子,“一定不负所托”。


    “这个镯心就当我偏心了,留给我给青山雕刻一个玉佩,留个念想,好不好”?


    “都没问题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见镯子是贵妃镯的样式,心思转动间,已经想好了一篇千古奇文,据说孤篇压全唐,当年夜小天拜读的时候,确实感慨万千。


    说做就做,夜小天不敢大意,以凝练的看不到的剑气,凝神书写。


    《春江花月夜》


    “春江潮水连海平,海上明月共潮生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写一句,老书虫就摇头晃脑的念一句,好似痛饮琼浆美酒,直到最后一个字书写完毕,老书虫才回味不已。


    “此等上上之作,出于你口实在可惜,亏得你字还算看得下去,又是以剑仙身份雕琢,否则老夫不活劈了你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心中“谢谢他老人家”,转手把镯子递到九娘的眼前,而她早就痴了。


    九娘罕见有些颤抖的手接住玉镯,一道微不可见的光从手腕处直指九娘的心房,浩然气护体,堪比大儒口含天宪,“青山,拙言这孩子真好,你放心吧,我一定会好好待他”。


    留下暗自怀念和流泪的九娘,夜小天不便打扰她。


    和度难各自回房后,夜小天赶紧翻箱倒柜在三星洞窟摸索起来,要不然自家那个醋坛子,一旦知道自己花了这么多钱给别的女人开石头玩,不管她是谁,不和他拼命才有鬼了。


    夜小天还真的没注意三星洞窟的奥秘,这次被老书虫提醒,仔细打量一番,果然有好多的地灵石矿,表现十分的抢眼。


    夜小天看到一块很顺眼的,用口诀取出。


    也许是否极泰来,夜小天开了这么多大白石头,在三星洞窟选了一个最顺眼的石头一开,好家伙,夜小天当年最喜欢的紫罗兰,种水和色泽一等一的好。


    心大的他又忙碌了不少时间,最终又挖出极品飘花,其他看不上眼的,就当是看不上眼的鸡肋,先丢在一边。


    此时,夜小天心有所动,妖姬媳妇回来了,他连忙收起作案工具。


    “道生,我们走吧,段家没有宝甲了”!


    夜小天见她表情很失落,笑着一把接过破天,“求人不如求己,这是万变不离的道理”。


    妖姬脸色很不开心,“妾身没用, 让你失望了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握住她的小手,“从来就没有什么天命所归,好东西要自己争取的”。


    妖姬情绪还是不太高,“道生,我们走吧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神秘一笑,“好啊,不过在走之前,先送你一件礼物,这么多年你一直陪着我走,不管好坏从未离我而去。


    我是个直男粗人,不会关心人,今天切石头运气不错,给你准备了点小礼物,我很喜欢,希望你也喜欢。”


    一对紫罗兰灵髓玉镯,夜小天也觉得紫色很有韵味。飘花灵髓夜小天转手送给度难了,随他喜欢玩什么。


    在夜小天期待的眼神中,妖姬拆开包装精美的礼盒,上下两层拉开玉镯,妖姬一瞬间的怨气都消失了,满眼是你的人和心上人就是眼前人重合,这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。


    “好漂亮啊,你帮我带上”。


    夜小天亲手帮妖姬带上灵髓玉镯,妖姬看夜小天就情意绵绵了。


    男女一动情,床受罪,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。


    ——


    当天,夜小天几人离开铸城,一时间的情迷不会让他不清楚正事,早点和李柳汇合,那里才是他们耽搁不起的事情。


    段无极再一次沉迷在灵石矿的表皮无法自拔,听说那小子今天运气不错,开出高冰种的灵髓,我今年势必要超过他。


    从来就没有永远的爱恋,年少时候的梦,当他过去了,就过去了。


    对于夜小天,妖姬是毫无保留的,她告诉了他一切,夜小天微微一笑,“师姐,有一首歌很适合解释这个结局”。


    “·····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被偏爱的有恃无恐······”


    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


    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窗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


    ——张爱玲


    男孩爱上女人,永远得不到,他爱上的是遗憾。当男人的遗憾变成了别人的碗,他宁愿背弃自己。


    有些人曾经深爱着的东西或人,总是随着时间,阅历的变化,不断地变化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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