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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二十章

    见景麒径直走进了自己家里,老斥候先是一愣,继而,便反手关上了屋门,转身快步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他说,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!

    只要他能说话算话,他一个一无所有的人,还怕得什么!

    这么多年,他可是早就穷怕了!

    “贵人这边屋子里请!”

    见景麒只是走进了自己的家里,便站在院子里不动了,老斥候忙上前去引路,朝着堂屋的方向,跟他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,示意他有事儿可进屋详谈。

    “就在这里说罢。”

    景麒环视了一下老斥候家的院子,竖着耳朵听了听四周的动静,确认整座院子里的,除了他们三人之外,就只剩下了两个气息不顺的垂暮之人,才又张了口,跟他说道,“我给你两千两银子,你为我做两件事,于你而言,这两件事,都不能算是为难。”

    两千两银子,一个寻常百姓,全家五口,累死累活的种上十亩地的粮食,撇了种子、肥料、税赋、吃喝拉撒,也得忙活上十几年,更何况,是像他这么一个,家里尽是拖累,还没有田地可种的人?

    说不动心,那才是假的!

    老斥候轻轻的咽了口唾沫,虽是对景麒给自己开的这条件很是想要,但,还是先没忙着答应,谨慎的跟他问了一句,“不知……贵人想要让小人做的两件事,都是什么?”

    天上没有平白掉下来的馅饼!若他是一个半点儿用处都没有的人,旁人凭啥说给他银子。就给他银子?而且,还是一给就是两千两这样的大数儿!

    “第一,带我上知微山,把几个月前,你带了司马玉走过路,再走一遍,有些当时的情景,我需要问你。”

    景麒倒不意外,老斥候会这样谨慎,两千两银票。对他们这些动辄做单“生意”。就要几千两黄金的人而言,只是微不足道,但,对寻常百姓。却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。“第二。我要你家的姑娘。”

    走一趟知微山,对老斥候而言,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很。他家的傻女儿,要不是他家的那两个儿子不肯,也早就被他给丢出家门去自生自灭了!

    老斥候稍稍想了想,拿眼角的余光,偷偷儿的瞟了一眼站在他面前的这位“贵人”,这位“贵人”让他做的这两件事儿,的确都是不难的,可……只这么两件小事儿,就让他两千两银子到手……却是让他有点儿不敢接了!

    “我可以先付给你银票,你去城里的钱庄里兑好了银子回来,再答应我这两件事儿也不晚。”

    景麒一边说着,一边很有诚意的从自己衣袖里面,取了两张一千两银子一张的银票出来,送到了老斥候的面前,让他决断,这世上,敢坑景瑞家钱的人,还没生出来呢,他才不担心,老斥候白拿了他的银子,不给他办事儿!

    抓人逼供什么的,可是景瑞家的专长!

    “贵人这般有诚意,那,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!”

    先给钱,后办事儿,这怎么看,也不可能是骗人的架势,老斥候忙不迭的从景麒的手里接了银票,然后,飞快的转身出门,去城里的钱庄兑银子去了!

    一边儿疯跑,一边儿兴奋的想到,这世上,还真就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!

    老斥候的家,在临水城的南边儿,距离闹市,就一条十几米远,他快跑去钱庄,把银子兑成了两大包沉甸甸的现银,抱回了家来,也才就用了半刻钟不到的工夫儿。

    “银子,你已经兑到手了,剩下的,就是给我办事儿了。”

    景麒不紧不慢的跟老斥候说了一句,然后,便伸了手,轻轻的掐了掐被他抱在了怀里的小丫头的脸颊,“你准备一下儿,明儿清早,我来寻你……这丫头太脏了,我得先带回去洗洗干净,才能抱着好玩儿……”

    老斥候才不在乎,景麒要了他家的傻姑娘回去,是要做什么用的,反正,就是个除了吃饭、睡觉、发呆,就再也不会旁的了的废物,有人肯要走,还省了他家的口粮呢!

    这人瞧着,也像是个有身份的,至多,也就是把他家的这傻姑娘买回去,当个乐子玩儿,啥时候玩儿够了,丢开了,也不至于不给饭吃的饿死了去!对她这么个一无是处,只能混吃等死的人来说,还不是天大的恩惠了?

    “是,是,贵人说的是,这丫头,的的确是太脏了些!得好好儿洗洗干净,才能好玩儿!”

    老斥候狗腿笑着,把景麒送到了大门口儿,目送着他抱了小丫头,缓缓的消失在了街角,才伸手,使劲儿的揉了揉自己赔笑的发僵了的脸,关了院门,兴奋的跑回去屋子里面,埋钱去了!

    两千两银子,可不是个小数目!

    他得先好好儿的藏起来,待给这贵人把事儿办妥当了以后,去打听打听行情,买间小铺面下来经营,将来,他一家老小,也就都有了依靠了!

    啊,对了,还有两个儿子的课费,也可以交的上了……他们两个,都是他年老后的依靠来着,可得让他们,各自学一样手艺傍身才行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日,天色刚刚亮了起来,景麒就如约的出现在了老斥候家的门口。

    他没有抱着被他取了名字叫“霜儿”的小丫头,只牵了两匹上好的“草上飞”,换了一身适合走险峻道路的劲装。

    小丫头,已经被景麒交给了莫闲那个“一逛街就完全停不下来”的可怕女人,让她带去城里的铺子,做几身儿合适的衣裳……起先,小丫头还有些不太乐意,非揪着景麒的衣襟不肯下来,结果,在听了莫闲说的“这么脏的孩子,带出门儿去也太丢人了,还是给人家送回去罢”……之后,顿时,就变得乖巧听话了起来!

    让洗澡就洗澡,让梳头就梳头,让跟了去做衣裳,就跟了去做衣裳,半点儿都不再讲条件了!

    果然,莫闲就是个可怕的能收拾的了一切人的女人。

    景麒在心里默默的感叹了一句,便转身走去了百草庄的后院,牵了两匹马,得以出门了!

    对寻常人来说,知微山是极难行走的一处险山,但,对以前常在这山上打猎的老斥候来说,却是轻车熟路,对景麒,这个武技了得,飞檐走壁都能如履平地的人,更是半点儿为难都没有。

    老斥候带了景麒,沿着他之前带了司马玉走过的路,一路往上走去,一边走,一边如实的回答景麒跟他问起的各种问题。

    因没有大军拖累,两人又都是脚程快的,两个时辰不到,两人就到了当时,他们屠了狼群的那个山谷。

    距离上次带了司马玉和大军来这里,已经又过了好几个月,其间,也下了好几场雨,但,他们上次屠了狼群,留下的血迹,还是在许多石头上,存了不少斑驳。

    景麒在山谷里走了一圈,凭着他探查消息的本事,验证了他之前在来时的路上猜测的诸多事情,最终,敲定了司马殇就是谋划商国七月城的暴行,并推纳兰雪坠下山崖,险些害死了她的人这个结论!

    “我让你做的事儿,你已经做到了,从今往后,咱们就大路朝天,各走一边了。”

    景麒一边说着,一边从衣袖里又拿了一张一千两银子的银票出来,递到了老斥候的面前,“这是给你的赏钱,旁人若跟你问,你是怎么突然有了这许多钱的,你就告诉人家,是有个有钱人家的少爷,看上了你家的傻丫头,买了她回家去镇宅了。”

    镇宅。

    景麒稍稍想了想,觉得这个理由不错,那个脏兮兮的丫头,大抵,除了用来镇宅,也做不了别的了,只盼着,她别跟莫闲出去逛了这一天,被莫闲教坏了才好。

    “贵人放心!小人知道怎么说!”

    老斥候开心的从景麒的手里抽走了银票,因为笑得厉害,整张脸都像是要成了一朵将开未开的杭白菊,“这世上,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,小人今日陪贵人到了哪里!”

    跟聪明人打交道,总是要比跟些脑子不够,还喜欢自作聪明的人交往方便的多,景麒满意的看了看老斥候,便不再同他废话,飞身而起,抄着“近路”,下了知微山。

    他得尽快回去临水城,给莫意老头儿写一封信去,告知自己这边儿查到的结果,然后,再去一趟天星城外,见一见纳兰雪和江越,跟他们把这事儿禀报了,听他们定夺,如何处置这事儿,要不要把司马殇给……

    绕回进山的地方,寻到了自己来时骑的马,将原本给老斥候骑得那匹揪了缰绳,一同带回了临水城里。

    一进百草庄的后院,景麒便觉得,自己的眼珠子都被莫闲给气得冒金星了!

    这个穿了一身熊皮衣裳,两边儿的腮上各用胭脂画了一个大红圆点子,手里抱着一罐蜂蜜,正在拿爪子捞着吃的小熊崽子是……是谁?!

    “莫闲!你这个混蛋女人!给老子出来!”

    景麒忍无可忍的冲着百草庄的后厢大吼一声,就挽了袖子,冲进去找莫闲算账了,“这就是你跟老子要了五千两银子,去给她买的衣裳?!”(未完待续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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