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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三十三章都听你的

    后世之人,可以用什么民族融合,来淡化这段历史。

    哪怕辛亥革命,新中国建立之后,也没有如历史上那样报复回去,反而一视同仁。但就是这样,反倒让一些余孽跳的厉害,不知恩,完全不知道是文明社会救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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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洛一回到家里,很快排除了杂念,开始继续写自己的计划书。

    他知道自己的弱点,那就是能力不强,也不够聪明,所以他强迫自己养成一个习惯,那就是凡是重要的事情,都认真的做计划书,反复斟酌修改,力求完美。

    “与三员外合作,须等到明年第二季种植,因为再次之前,需要先提供村人种粮,并从他们那里拿到一成回报…有所收获之后,拟建小酒坊一座,然我对于酿酒一窍不通,需寻觅老师傅…”

    赵洛一仔细斟酌,把成熟的想法写在纸上。

    “咯咯!二妞姐,你来了啊!”

    院子里,在沙层上练字的小妹忽然笑了起来,然后就听到二妞的声音,两个小姑娘笑嘻嘻的读写起来。

    “呵呵,二妞来了?赵三叔还在外村没回来,今天就在哥这吃饭吧?”赵洛一伸个懒腰走到院子里。

    二妞见到他之后,小脸上微微一红,点了点头,她倒是经常来,与小妹一起学些常用字,简单的算术,甚至还有些物理知识。

    出于没有实验器材的原因,赵洛一关于物理方面的教导,也都只能是理论方面的,听得两个小姑娘有些云里雾里。

    “呵呵,二妞大了,害羞了都。”赵洛一见到她脸红,笑笑说到:“十岁了,也该起个名字了。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二妞微微一愣,这个时代有名字的人可是不多,绝大多数人活了一辈子,名字都还是赵大王二李三的,要不就是一些粗俗的外号。

    男的尚且如此,就更别提女的了,许多人直接都是王李氏,张钱氏等,就是夫家的姓加上自家姓氏。

    “起名字?”二妞扭捏一下说到:“等过了门,我应该叫做赵氏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赵洛一挠挠头,想了想说到:“二妞啊,先前跟你说过了,哥没那个意思,就是单纯的送件衣裳而已。”

    二妞低头不语,脸上更红了,小妹仰头说到:“哥,你都送衣服了,还能是啥意思?就是小气了点,定亲就送那点东西,而且二妞姐很好啊,什么都会做。”

    平心而论,二妞脸型消瘦,五官却是很清秀,如果好好养的话,等几年模样肯定不差,但是赵洛一作为一个现代人,心里年纪二十几岁,让他把这么一个小姑娘当成未婚媳妇,心里总觉得是在犯罪。

    所以他也只能尴尬的笑笑说到:“那可不是为定亲送的…算了,先不说这个了,二妞,想要个名字吗?”

    二妞抬起头,正对他的眼神,细语道:“想。”

    赵洛一与其对视一秒,心头猛地一跳,而后赶紧收心,说到:“你生在洛水之畔,不妨就从洛神赋里面选个名字吧,呃…还是算了…”他忽然想到,洛神赋他记得也就两句,翩若惊鸿婉若游龙…

    岂料二妞说到:“都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咳!这个…那就叫兮月吧?觉得不好听也没关系,哥过两天再给你想一个。”赵洛一伸手在沙层上写下这两个字,心中一阵汗颜,这还是前世玩游戏时候记得人物台词,截取了两个字。

    但他刚说完,却又觉得这个名字似乎飘忽了点,好像不是很贴切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二妞在沙层上跟着写下这两个字,目光灼灼的说到:“以后我就叫兮月了。”

    赵洛一压住心中波澜,此时天色尚早,于是又开始教导两人知识,对于古文或者说这个时代流行的四书五经,他讲的都很少,因为他自己都很少看,他讲的多数是前世教材里的东西。

    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文人标准来说,赵洛一基本算是个文盲,毕竟现在皇宫里的那个木匠,都能被黑成文盲,又何况是他呢。

    但按照赵洛一的标准,这个时代的文人们,除了一小部分人以外,其他人学的所谓满腹经纶,写文章一句四字,恨不得用出五个典故来,其实也可以算做事一肚子废话集。

    双方的看法可以说都对,也都不对,古文当中可以借鉴体会的东西自然也不少,不过牵强附会的东西更多。

    在赵洛一看来,四书五经某种程度上,其实可以看成跟西方的圣经,伊斯兰的古兰经一样,要说其中没啥东西,那肯定是在无脑黑了,但要说里面涵盖天地万物之理,那指定就是个笑话。

    当然,四书五经学还是要学的,赵洛一不指望凭这个考功名,但也不想因为对这个有偏见,导致自己与这个时代的知识分子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“这世间万物,都是有联系的,比如说二妞…呃,兮月你做饭时候烧水,是不是会有白色的蒸汽升腾?这就是蒸发,而蒸发也不光是做饭,只要是水,都会蒸发,河里的,海里的,水洼里的,都在无时无刻的蒸发,只是比较细微,我们肉眼看不到…这些升腾的水汽来到天上,遇到冷空气就会再次凝结,变成雨水落下来…”

    赵洛一笑呵呵的讲述,两个小姑娘听得津津有味,都是些最简单的常识,但在这个时代就不同了。

    他也是在实践,用给两个小姑娘的教学经验,编写一些适合这个时代科学思维开蒙的教材,而这些东西,他认为在将来一定用得到。

    这一季的土豆已经种下,他所能做的只是等待而已,这期间他也没闲着,除了计划书,教材,以及调查报告之外,他心心念念的还有一种东西,那就是红薯。

    红薯的产量比土豆还要高,更加耐旱不说,也不挑地,哪怕是最贫瘠的地,也一样能种。

    而且保存也更容易一些,只要挖个地窖保存,就可以保存半年以上,完全能吃到下一季,而剩余的红薯,可以酿酒,比如后世经常听到的地瓜烧,可以制作粉条,完全不会浪费。

    “就这两天,再去一次洛阳城吧,顺便看看城里卖酒的作坊…这个时期,酿酒都是用粮食,而粮食的价格不低,也就是说他们的成本会很高,而如果用红薯来酿酒,成本上就是碾压,就是不知道这酒销量如何,是否好卖…还要考虑合作人,如果有个好的合作人,那么会少很多麻烦。”赵洛一如此想到。

    生意做起来,能接触到的人就多了,消息渠道和物资渠道也会大大增加,这对他来说好处不少,不过也有一个弱点,那就是他其实不是个八面玲珑的人,或者说他其实不太善于做生意,也不善于与人交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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