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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7章 江湖是人情世故

    麻麻,爸爸做的饭比你做的好吃多了哦~”

    童言无忌。

    丫丫的一句话瞬间败坏了林菀心中刚刚营造出的温馨氛围。

    倒霉孩子!跟你爹一样,对浪漫过敏。

    这就让林菀感觉很不服气了,妈妈我天天做饭给你吃,竟然还不如爸爸给你做的一顿饭好吃?

    不信邪的林菀抄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鱼放嘴里,小口一嚼。

    香溢满口,丝滑柔顺,口感鲜美。

    嗯,确实是味道不错……

    原以为,昨天晚上那可口的一桌菜是他的超常发挥。

    现在看来,他的厨艺确确实实非常厉害。

    可问题又来了,他的厨艺是什么时候学的呢?

    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瞒着我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忙碌的时间一直持续到了七点半,直到门口的安保大爷拉上铁门,再无职工身影时,大汗淋漓的沈临风这才告一段落。

    借着“中式西餐”的噱头以及前同事们的照应,这一大清早可谓是收获满满。

    果然,自己来化工厂门口售卖早点的思路是正确的,凭借着以前积累的人缘和关系,很容易打开局面。

    忙活完这一切之后,把手头的工作放在一旁,他开始清点起今天的收入。

    到手的基本都是毛票。

    绝大多数都是一毛和五毛的面值,还有一大把五分的硬币。

    粗略的算了算,今天一个早上的收入就已经达到了五块五,除去油米面鱼之类的花销,净利润不少于三块。

    这还只是卖早点呢,还有午饭和晚饭,乐观点估计,如果照这么个势头干下去的话,一天挣个十块钱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一天挣十块,一个月就是三百块。

    86年普通工人的平均月薪资是30元,多的能达到50元左右。

    沈临风的这个收入显然已经提前迈入了“小康时代”。

    收摊之前,沈临风把剩下的食材全都拢到一起,做了三份鱼肉夹馍,然后拎着做好的早点,来到了工厂大门口。

    热情微笑的朝着门口保安招呼道:“伙计,来,吃个早点!”

    “啊?给我送早点?”保安以为自己听错了。“我可没买!”

    “哎,说什么买不买的呢!这是我送你们的!别愣着了,来拿呀!”

    隔着铁门,沈临风把早点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保安提溜着热气腾腾的早点,还是没有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沈临风笑道:“我以前也是咱们化工厂的人,现在不干了,今天第一次来咱们厂卖饭,以后,还得靠咱们厂的兄弟姐妹们多帮衬才行,这份早点,不值几个钱,拿给里面的保安兄弟们一起吃,就当是我的一份心意了。”

    呦呵,会来事,可以啊。

    沈临风老道的人情世故,让看大门的保安心里感到非常舒服,脸上乐开了花。

    “哎呀,这多过意不去呀!你这人办事,实在是太客气了!既然大家都是自己人,何必弄得这么客套呢,成,你放心,以后咱们化工厂门口,你想什么时候来摆摊,什么时候来就行!别的地方不敢说,至少在这块地界,没人敢欺负你!”

    吃人嘴短,拿人手短。

    别看只是一份小小的早点,可自古以来,收礼送钱的都是领导的美事儿。

    给他们这些基层保安送礼的人,沈临风是头一个。

    这让他们顿感受宠若惊。

    “成,谢谢兄弟们的好意了,我先走了,中午再来,回见!”

    乐呵呵的打完招呼,沈临风蹬着三轮车,直奔菜市场。

    经过一个早上的售卖,他所带的肉菜鱼全部销售殆尽,一点都没剩下,急需补货。

    八十年代乱糟糟的菜市场,几乎是一代人的噩梦。

    一提起菜市场,首先映入脑海的就——脏乱差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商贩管理员,只知道收管理费,收完就撤,除此之外,其他的一概不管。

    因此,导致菜市场的卫生几乎无人打理。

    就怕刮风下雨天,一旦起风,就会扬尘,菜叶子上全都落满灰尘,回家洗都得洗半天。

    而下雨天就更讨厌了,雨水会倒灌进市场,位置不好的商摊会直接倒霉,土路被浸透变成泥路,熙熙攘攘的顾客将踩碎的稀泥弄得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把车停好后,沈临风挤进了采购大军中。

    一只手紧紧捂着装钱的口袋。

    别问,问就是怕偷。

    虽说经历了三年严打之后,社会上的治安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改观。

    可小偷小摸的事迹仍然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尤其是在人多眼杂的场合,必须要时刻注意着自己的钱包别被人摸走。

    混乱的市场尤其是扒手最喜欢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这西红柿怎么卖?”

    “五分钱一捆,一捆一斤。”

    沈临风蹲在一个卖蔬菜的老大爷摊位前,询问着。

    大爷坐在马扎上,一脸愁容的抽着烟袋锅,面前铺了一块布,布上放着并不怎么新鲜的蔬菜。

    因为菜不新鲜的缘故,他的摊位光顾的客人极少。

    沈临风挑的就是这种摊位,倒不是说偷工减料图便宜……

    好吧,就是图便宜!

    “多买,能便宜点不?”

    “你要是都打包了的话,拢到一起,一块五块钱,全拿走。”

    本身就是图个便宜,一块五买一堆焉不拉几的不新鲜菜,这不叫捡漏,这叫花冤枉钱。

    “九毛,你摊上的这些菜,我都拿了。”

    沈临风砍价也不含糊,上来就照着将近一半来砍。

    “九毛不行,太少了。”大爷不认。“至少一块二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就算了,我去别家看看。”扔下手里拿着的西红柿,起身就是一副要走的架势。

    “等会儿,小同志,回来!”

    沈临风这一走,让大爷坐不住了,连忙拦住。“九毛就九毛吧,全都给你!掏钱!”

    递给大爷九毛钱,沈临风连同摆摊用的摊布一起打包带走。

    绕过了菜市区,又顺着肉腥味,来到了肉摊。

    肉摊毗邻海鲜区。

    因此,附近的商贩对于林菀那个不争气的老公基本都认识。

    “呦,这不是疯婆子的疯老公嘛?怎么,今个儿又来找媳妇要钱了?”一个正在剁排骨的光膀子大汉一眼就瞧见了正在看肉的沈临风。

    边剁肉边咬牙切齿的打趣。

    因为姓马,所以人送外猪肉马。

    锋利无比的杀猪刀剁在案板上,咚咚的响声震在沈临风的心头直打颤。

    看这汉子的意思,仿佛是要把眼前自己这个吃喝嫖赌打老婆的人渣一起剁进馅儿里!

    果然,我是真的招人恨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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