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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3章 浪子回头的男人

    饭?

    什么饭?

    难道说,这一桌子美味都是他自己做的?

    哪怕是亲眼看见,林菀也不敢相信,一桌子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会出自沈临风之手。

    作为天之骄子大学生,沈临风一向是“以天下为己任”,结婚五年,从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,就更别说做饭了。

    他该不会在饭里下毒了吧?

    是不是把我们娘俩毒死了,以后就再也没有拖油瓶阻止他花天酒地了吧……

    看着林菀脸上的狐疑,沈临风苦涩一笑。

    看来,想要洗刷自己人渣的恶名,还真不容易。

    二话不说,沈临风抱起女儿,放在了椅子上,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,轻声道:“来,丫丫,尝尝爸爸做的鱼,味道好不好吃?”

    丫丫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,扑闪扑闪。

    怯生生的眼神中满是对美味的渴望。

    咕~

    小肚子又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,嘴馋的丫丫可怜兮兮的看向林菀。“麻麻,我饿……”

    林菀迟疑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,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,总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图谋什么?

    得到了妈妈的许可,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,将眼前的鱼肉搁在嘴里,大口大口咀嚼着,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满足。“嗯~真香,真好吃~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爸爸,这是丫丫第一次吃到你做的饭耶。”

    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,泪水不禁湿润了沈临风的眼眶。

    他笑了,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。

    让老婆孩子吃不饱,过不上好日子,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过错!

    心里同样不好受的还有林菀。

    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因为家里穷的缘故,营养一直跟不上,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综合征,比起同龄人,无论是身高,还是体重都要落后一大截。

    吃鱼,是家里唯一能给女儿补充的营养。

    可即便如此,林菀也舍不得给女儿吃好鱼,最好的鱼要拿来卖钱、还债……

    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,这对一个母亲来说,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。

    如果我有钱的话,我的女儿会顿顿有肉吃。

    如果我有钱的话,我的女儿会穿上漂亮的花裙子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里,心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,掩面抽泣了起来。

    瘦削的肩膀轻轻耸动着。

    沈临风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,可距离尚有一寸之时,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。

    “老婆,明天不要出摊了,挣钱这事,以后就交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交给你?你怎么挣钱?打牌?还是打麻将?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?”

    一听这话,林菀瞬间气不打一处来。

    鱼框里最好的鱼,都已经被沈临风拿来做菜吃了。

    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,这种低劣品质的鱼,肯定卖不出价格。

    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,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。

    拖欠的管理费,更是如同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她的心头,几乎喘不动气。

    如果再不交钱,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。

    真到那种处境的话,断了唯一生路,以后该怎么办呢?

    “老婆,相信我,我知道,此时不管说什么,你都不会信的,但我还是要说,酒这种东西,以后我不会再碰了。”

    沈临风语气坚定的说完之后,又把屋里所有的空酒瓶和未开封的酒,全都拢到了一起,悉数装进箱子里,拉起箱子就往外走。

    说多不如做多。

    想要洗刷人渣之名,不能只放空炮,必须拿出实际行动。

    要让林菀亲眼看到,自己早已今非昔比。

    砰——

    门关上。

    屋里就只剩正在吃鱼的女儿和愣神的林菀。

    他干什么去了?

    不会跑到外面去喝野酒了吧?

    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,在林菀的脑海中自动略过。

    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浪子想要回头,哪有那么容易。

    抱着满满一箱酒瓶子,沈临风一路去了供销社。

    国营供销社,作为八十年代的居民主要购物渠道,早已是绝大多数人记忆中的产物,在超市诞生之前,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切衣食住行。

    直到九十年代后期,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。

    供销社售货员在当时也是普通大众热捧的“铁饭碗”。

    孩子们攀比的时候,你爸是市长,不如我爸是售货员更能让小伙伴们羡慕。

    几只飞蛾围绕着供销社门口吊着的白炽灯来回打转。

    滚烫的灯泡让飞蛾无法落足。

    “来,老同志,算一算,二十个酒瓶子,十瓶酒,一共多少钱。”连酒带瓶子不下几十斤,一道走来的沈临风已是大汗淋漓。

    这身子骨还是得多练练才行。

    “酒瓶子一共二十个,给你算三毛钱,这酒咋了?不喝了?”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,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,眼神中的厌恶陡然而生,说话的强调又冷又硬。

    手里摇着蒲扇清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是啊,不喝了,戒酒了。”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。

    “呦呵,稀奇啊,受什么刺激了,好端端的,干嘛不喝酒了。”大叔感到惊讶。“喝醉了好打老婆,多过瘾啊。”

    言辞中带着讥讽。

    作为附近十里八乡知名的酒蒙子,沈临风是供销社的常客,要么不来,一来就买酒,两人太熟悉了。

    经常喝的烂醉如泥,随便找个犄角旮旯都能睡着。

    关键是喝酒也就算了,酒品还不好。

    喝高了就打老婆打孩子!

    有好几次,要不是邻居拦着,兴许能打出人命来。

    因此,沈临风在街坊邻居眼里的风评很是差劲。

    “以后都不喝了,戒了,挣钱养家,人不能一直醉生梦死的瞎混日子吧?”沈临风倒是没有介意别人对自己的嘲笑。

    大叔赞许的点头。“有这么个意识就好,说明还到不可救药的地步,领袖说过,知错能改,还是好同志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吧,这十瓶酒,我就按照原价给你回收,拿着钱,回去好好对老婆孩子,别瞎混了。”

    大叔转身回屋,从钱匣子里拿出三块钱,交在沈临风的手里,然而他并没有拿。

    “叔,托您个事儿,我想用这些钱,换点面、花椒、盐、醋,还有纸,能拿多少您看着办吧,够三块钱就行。”沈临风想了想说道。

    这些调味料,是为了明天早上出摊卖早点做生意准备的。

    “成,等着。”

    大叔把沈临风要的物件,一样一样的放在了板车上。

    “都在了,回吧。”

    “谢了,叔。”

    就在沈临风拉着板车准备走的时候,又被大叔叫住了。

    “阿风啊,等一下。”

    沈临风回头,大叔的手里多了两包豆奶粉,放在车上,嘴里叨叨没完。“别怪叔说话不好听,这两包豆奶粉,拿回去给孩子喝,丫丫这孩子懂事孝顺,我打心眼里喜欢,唯一可惜的就是孩子命不好,摊上了你这种不上进的爹。我也不知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浪子回头,但叔还是要多几句嘴,回去踏踏实实过日子吧。”

    “别再混日子了,混日子久了,当心被日子把你混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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