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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349 第十四朵雪花(二十三) 好风凭借力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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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堂嫂若有所思,大堂嫂则气得浑身发抖,她觉得自己这胎要是生不出儿子,定是被小姑气的!

    “儿子拿了房子跟地,以后是要给爹娘养老的,你拿了呢?你能给爹娘养老,能给爹娘摔盆吗?家里好东西都是你的,素日里我不爱计较那些一口两口,可房子地你也要,是不是太贪心了!就是说出去我也占理!”

    全天下的嫂子都不会希望小姑子一直住在家里,更不希望她们来分属于自己男人跟儿子的地。

    像大堂嫂二堂嫂,她俩原本没打算直接发难,毕竟家里人对于宝珍的态度世人皆知,她们要是表示不满,反倒成了她们的错,那点吃的穿的,给了也就给了,房子跟地,绝对不成!

    于宝珍撇嘴:“瞧你这话说的,好像不孝顺就不能分家产似的,你家里那些个兄弟不也分家了,他们个顶个孝顺吗?个顶个都能摔盆吗?不见得吧。”

    村里好些个闲汉,他们既不勤快也不孝顺,甚至分了家还要去蹭老两口那口吃的,也没见朝廷颁布法律,说这样的人不能分家产呀,那凭什么要求她养老?而且于宝珍长大后天天在村子里到处乱窜,没少见回娘家伺候老人把屎把尿的女儿。

    总之不是女儿伺候,就是儿媳妇伺候,儿子伺候的也有,但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大堂嫂被于宝珍气得捂住肚子,一副我被你气坏了的样子,向来天真可爱似乎很好糊弄的于宝珍却一点不慌,又不是她的错,是大堂嫂自己小心眼,自己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,难道要指望别人帮她爱惜?

    大堂嫂想闹,要是不趁着怀孕时候闹,等孩子生下来了,她可就没底气闹了。

    再加上于宝珍居然一点不心虚不愧疚,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,看得她心里来火,因此等老于家一家人都回来了,她跟没事儿人一样等到吃饭,然后在饭桌上提起了这件事。

    “爷,爹,你看我这肚子也大了,以后保不齐还要再生几个,二弟妹说不准很快也会怀上,等娃娃们越来越多,家里的屋子怎么住啊?”

    她倒不算太蠢,没把自己的心思摆明面上,可于家人又不傻,好端端的突然提屋子干什么?孩子生下来才多大,到分房分地至少得十几年。

    于老抠眼皮子一抬:“咋,想分家?”

    大堂嫂可不敢这么说,现在全家只有大房两个儿子成了婚,二房三房的儿子还都没讨媳妇呢,哦,他们大房讨媳妇凑了彩礼摆了宴花的都是公中钱,成完婚立刻就要分家不管二三房,天底下有这种好事?

    于老大把筷子拍在碗上:“老大家的,你想说啥直接说,别拐弯抹角。”

    大堂嫂摸了摸肚子,脸色有点红:“我没旁的意思,就是今天听小姑说,以后家里的屋子跟田地有她一份,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是我说的。”于宝珍打算大堂嫂的话,语气甜甜表情甜甜,却很耿直,“是你跟二嫂在屋子里抱怨我不该拿,说别人家的女娃都没有,所以我不该拿,你也不同意。”

    二哥大碗的脸色很难看,因为他告诉他媳妇时曾再三叮嘱她别跟大嫂说,就是知道大嫂有点小心眼,没想到她还是说了。

    二堂嫂捏着手指头努力露出笑容:“我就是跟大嫂闲聊时无意提起来的……”

    是不是闲聊,是不是无意,这些都不重要,于老抠昏花的老眼从两个孙媳脸上扫过:“这家里的屋子,是我跟你们奶奶盖出来的,老人家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,你要是有意见,你也回娘家要。”

    大堂嫂眼里蓄满泪水,被家里最大的长辈这么说,她找条地缝钻进去的心都有了!

    于老太惯例将最好的几块肉夹给于宝珍,道:“宝儿是我家唯一一个姑娘,大盘他们跟她虽是兄妹,但人长大了,难免会有自己的家,有自己的心思,所以我们给宝儿多考虑了点。再说了,也没多给,她哥哥们有多少她就有多少,你看不惯也别往外说,没人爱听。”

    大堂嫂这下眼泪止不住了,辩解道:“我哪有那个意思,她一个姑娘家家的,日后找个好婆家,屋子跟地都是现成的,哪里就需要家里给了?”

    这才是她最不能理解的地方,于宝珍要这些根本没用啊!

    这回是于宝珍开口:“是这样吗?那如果我大哥现在把你赶出去,你有屋子住吗?有地种吗?”

    照大堂嫂的意思,嫁了人自然就有屋子跟地,但房契地契上有她的名字吗?人家愿意留着她,她才有地方睡觉,人家要是不要她呢?

    家里给于宝珍分了房分了地,这就能够保证无论她身处何等境地,永远都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。

    “看样子大嫂娘家人从来没替大嫂考虑过这些。”于宝珍吃了一口肉,露出同情的眼神,“好可怜啊,我家长辈能为我想到的事,大嫂娘家人怎么想不到?是没这么想呢,还是压根不想给呢?”

    恐怕两者都有吧。

    不争娘家属于自己的,也不争婆家其它兄弟的,只争小姑的,这不是柿子专挑软的捏吗?

    她于宝珍可不是软柿子,她是一颗栗子,有坚硬的壳儿,外头还有一层刺。

    大堂嫂还想垂死挣扎:“可小姑不还有一份单独存的嫁妆吗?”

    于老太没想到孙媳妇连这也盯上了,冷笑道:“你要想要,找你奶给你存去,再不然你也出去碰点野猪狍子什么的回来,卖了钱交一小部分给公中,剩下全属于你,我没意见。”

    大堂嫂直接气哭了,这说的都是些什么话!野猪狍子是想碰就碰的吗?就算碰着了,那也不是她能抓的呀,说不定自己的小命都要送进去呢!

    二堂嫂全程明哲保身不说话,她想起自己出嫁前,家里几个嫂子也一直看自己不顺眼,因为她在家里住着,明明吃的是爹娘的穿的是爹娘的,嫂子们却一个比一个难受,恨不得立刻把她嫁出去。

    她跟哥哥们一样,也是在那个家里出生的啊,为什么她不能在家里一直住?哥哥们不就住着吗?

    为什么都是成家,偏偏只有她要从自己家,去别人家住?

    有些事情,是不能深想的,想的多了,就感觉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白活了,所有的认知全被推翻,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破釜沉舟的勇气。

    至少二堂嫂没有。

    她已嫁入于家,说不定肚子里已有了孩子,丈夫对她很好,还去想那么多做什么呢?好端端一个家,难道要拆了?到时候娘家婆家怎么说,村里人又怎么说?

    如果了了在这里,大概会看到那点像是破土冒头的本性,又像乌龟一样缩了回去,且再也不会冒出来。

    大人们吵架,于宝珍不说话,她娘她爹都是彪悍的,不会让她吃亏,她只要在适当的时候给出一点反应就好。

    最后这场架以大堂嫂哭着起身回屋为结尾,旁人继续吃饭。

    哭归哭,第二天早上,大堂嫂又跟没事儿一样了。

    其实于老抠家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和谐,毕竟一人一个心眼子,是人都有私心,所以生活在避免不了磕磕碰碰,除此之外,于家村就这么大,谁家吵架撕打,基本人尽皆知,所以于宝珍很小的时候就感觉,有时候大人们流眼泪或者大吼大叫,似乎并不是真的伤心或愤怒,更像是一种手段。

    要是流两滴眼泪说几句诛心的话就能抢到银子或是房屋,你难道不乐意?

    大堂嫂哭吧,眼泪流干了她也不会心软,更不可能愧疚,再哭下去,她连大哥那一份都要抢。

    别人家偏疼的那个孩子,总能得到的比别的孩子多,村里分家的不少,哪个是真平平均均的分的?

    由于大堂嫂哭闹这一回,于老太当天晚上就跟于老抠说,让他次日就带宝儿去镇上学堂找那个据说很有来头的女夫子。

    所以大堂嫂跟没事儿人似的吃完早饭,发现爷爷竟然换了身平时不怎么穿的体面衣服带于宝珍出门,心中立时警铃大作,问男人:“爷带小姑去哪?”

    大盘闷声不吭,气得大堂嫂肚子又疼了。

    从于家村去镇上挺远,于老抠一般会背个大背篓把孙女装进去,于宝珍就坐在背篓里看天看地看小花小草,乖乖不闹腾。

    “爷,镇上什么时候来了个女夫子啊?”

    她都没听说过。

    于老抠也是去镇上卖东西时听人说的,他回答道:“听说是从府城来的,学问大着呢,不仅教念书,还教规矩跟刺绣,咱宝儿想学啥都行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不想学规矩也不想学刺绣,她更想念书识字,不过她好奇地问:“这么厉害的人,为什么不能考秀才呢?”

    这个问题于老抠无法回答她,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。

    为什么呢?

    他从来没想过,就跟他没想过为什么他生来便是老百姓,别人生来便是皇亲国戚一样,为什么他带着全家人拼命种地家里还是一贫如洗,达官显贵却山珍海味享用不尽。

    他看见富人会害怕,看见衙役会害怕,看见当官的更怕,怕到颤抖下跪,这又是为什么呢?

    人世间怎么就有这么多为什么?

    于宝珍巴着背篓边缘,胖鼓鼓的小脸蛋格出一层呼呼的肉:“我要是能去考秀才,肯定不像于毛蛋那样,连着三年都考不上,他太没用了。”

    怎么会有人被称为神童却接连三年落榜?每次听到村里人夸于毛蛋,都夸他聪明有出息,可村里人夸她,却是夸她漂亮有福气,咋地,她于宝珍就不配被人夸聪明,就不配有出息?

    男娃出人头地有很多种方式,女娃除了嫁人还是嫁人。

    奶奶在家织布时,曾给于宝珍讲过所用的织布梭子的故事,讲一位聪明的女子如何改进了梭子让织布的速度变得更快,可是这个女子被人叫做陆夫人,只知道她嫁在了姓陆的人家,成名为天下人所知,也不过“陆夫人”这个称呼。

    于宝珍感觉很奇怪,这也算是名字吗?如此大的成就,难道不值得把她的名字宣扬到世人皆知吗?

    于老抠默默点头:“爷也这么觉得,咱们宝儿才是最聪明的。”

    爷孙俩早上吃完朝食出发,中午才抵达镇上,于老抠只是听人说,并不知道这位女夫子家住哪里,哪怕他在鄄州从小活到老,对这个镇子他依旧不熟悉,每每到来,总觉得心慌忐忑。

    于宝珍这个好奇宝宝,伸着脑袋四处瞧,她强烈要求自己下地走,但镇上人多,于老抠可不敢让她下来,他家宝儿是个可爱无比的胖娃娃,万一叫拐子抢走可咋办?他上了年纪,力气不如年轻时大了。

    但巧的是,他刚找上第一个人打听,对方就知道女夫子住在哪儿,而且正好跟对方住同一条巷子,正好要回去,正好顺路,正好带爷孙俩一起过去。

    女夫子家住在镇上靠西边的地方,是所三进的院子,前院改成了学堂,门口还挂了块匾额,上面写着“求知女学”四个字。

    门口有个上了年纪的婆子,见有人来,态度极好,满脸是笑,连忙引着两人进门。

    于宝珍对女夫子好奇死了,她只有过一个夫子,就是那位老童生,两人相看两相厌,要不是想认字,于宝珍才不在那破私塾读呢!老童生眼睛长在头顶上,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,偏又贪她家的双倍束脩,教她也不尽心,且教书时常常当着全班同窗的面冷嘲热讽。

    求知女学的夫子姓罗,是一位看起来性情淡薄的成熟女子,她约莫二十五六的年纪,头发在脑后用一根简单的木簪盘起,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饰品,也不涂脂抹粉,可于宝珍一眼就觉得她比老童生靠谱多了,也厉害多了!

    不怪于宝珍看不起老童生,一个从年纪轻轻考到白发苍苍也还是童生的人,这说明什么?说明他不仅学识差,学习能力也不行,跟那种夫子读书能读出什么名堂?这种人竟也敢开私塾,真是不怕误人子女。

    “见过夫子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已从背篓里下来,像模像样拱手作揖。

    罗夫子笑起来时,那种淡薄的气息便消失无踪了,显得很温和:“在这里,要称呼我为罗老师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乖乖再行一次礼:“罗老师。”

    罗老师微微颔首,问于老抠:“老丈送孙女前来学习,是想学书,还是想学一技之长?”

    于老抠对上这种有学问的人就疯狂出汗,他紧张地揩了把额头汗水,结巴道:“都、都行,听,听我家宝儿的。”

    罗老师闻言,眉头微扬,显然很少见这种送孩子来女学,竟让孩子自己挑选学什么的长辈。

    求知女学共有三个班,甲班学书,也就是和男子一样讲经义学策论,乙班学礼,这里的学生大多家境较好但礼数气质差了些,丙班教女红,如今丙班人数最多,乙班次之,甲班迄今加上于宝珍也只有三人。

    于宝珍想都不想:“我不喜欢绣花,我想学能考秀才的书。”

    罗老师笑容更甚,她甚至伸手捏了捏从第一眼看见便颇为心动的婴儿肥,那软肉嫩嫩弹弹,手感极佳:“你倒是志向远大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握拳:“现在不能考,未必等我长大了也不能考,若我长大了还不能靠,那等我老了,我要叫其她小女孩来考。”

    她似乎天生便会讨人喜欢,罗老师从未见过这样胆大的小女孩,她竟能说出这种“大逆不道”的话来——也不对,还是见过的,没想到在如此不起眼的小镇,竟能遇见这样的孩子。

    等于老抠走出大门,脑子还晕晕乎乎,这、这就成了?想当初他为了给孙女找学上,跑了多少个学堂,受了多少夫子的嘲讽啊,最后还是没辙,把孙女送去了隔壁村老童生的私塾,就这还是两倍束脩人家才收呢。

    可这位罗夫子,啊不,是罗老师,她不仅干脆地收了宝儿,还免了宝儿的全部束脩,并且说月考成绩若名列前茅,还有奖学金!

    反正在于老抠印象里念书等于烧银子,除非真能考出来,不然就是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,怎么到他家宝儿身上,念书还能往家里拿银子了?

    他说:“宝儿好好念书,拿了奖学金,全让你奶给你存起来,不往公中交了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坐在背篓里舔她爷给买的糖葫芦,一脸理所当然:“嗯嗯。”

    从这天起,于宝珍就开始了每日去镇上学堂读书的日子,早出晚归的她自然没可能跟于熙庭碰面,于熙庭再怎么想刷她的好感度,那也得遇着人才有机会啊!

    于宝珍似乎天生便是读书的料,她倒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而是能透过现象去看本质,学什么都快,且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,像一块干燥的海绵,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。

    不跟着罗老师还不知道,老童生教的是些个什么玩意儿!

    “老师,为什么你会这么多呀?”

    除却读书外,每天她们还有“体育课”,有另外一位老师教她们骑马练剑,很多女孩不喜欢学,于宝珍却爱得要命,她是全学校最皮的那只猴儿。

    以前在家便被长辈们溺爱,到了学堂更是如鱼得水。

    老师们都很厉害,但于宝珍觉得罗老师是最最最厉害的,她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!

    罗老师摸了摸小胖子的圆脑壳:“真想知道?”

    于宝珍:“嗯嗯。”

    罗老师没有糊弄小孩子的习惯,冥冥中她觉得这个孩子将来肯定会有一番作为,所以也从不真的把于宝珍当作什么都不懂的小孩,遇到问题,总会认真地跟她讲解。

    “我出身自书香世家,家父盛名在外,只一幅字画,便能卖出千金。”

    千金!

    三文钱就能买一串又大又红糖葫芦!

    于宝珍吸溜了一下口水,她们甲班还有算学课,千金能买多少糖葫芦!

    罗老师失笑:“我自小便与兄长弟弟一起读书,父亲待他们,与待我似乎并无不同,直到兄长们参加科考,我却只能留在家中待嫁……那个时候我才知晓,原来我不仅不能考状元,连决定自己婚事的权利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听入了神: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看起来很像大家闺秀的罗老师忽地狡黠一笑:“然后我就离家出走啦!跑到这儿来开女学,教你们这些小丫头读书。”

    于宝珍歪歪头,感觉老师没有骗自己,但好像也没有说实话。

    不过她自认为是个很体贴的小孩,老师不想说,她就不追问了。

    罗老师说的确实都是实话,也确实隐瞒了一些,比如她离家出走,却遇到了拐子,几经周折被卖到了鄄州,入了清心庵,度过了一段极为痛苦的日子。

    等她终于脱离清心庵,才得知家中宣称独女已病故,也就是说,原本的她已经不复存在了。

    就算现在回去,也只会落得个不好的名声,而且她并不想回到那个牢笼中去,反正家去后无非是被随意许配个人家远远打发了免得闹出丑闻,就是被送去寺庙青灯古佛常伴一生。

    她最恨的便是那镀金的佛像,因为神佛从未救过她。

    于宝珍没什么玩伴,都说了她是个很奇怪的小女孩,她趴在罗老师膝上问:“老师,为什么不只收甲班,还要开设乙班跟丙班呢?”

    罗老师捏她脸上的肉肉,用指尖搓一搓:“因为有些家长不愿意女儿学些没用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是的,甲班所学,在许多人看来就是“没用的东西”。

    但于宝珍却觉得,她所学的比乙班丙班厉害多了,另外两个班肯定不知道,她们甲班的老师有好多好多个!全是些奇奇怪怪的老师!有的来上课穿得一身黑不说,还用黑布蒙面!

    她所学的,是比撼动山海更加强大的本事。

    “那教她们这些干什么呢,让她们自生自灭不就好了。”于宝珍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老师身上,然后翘起两条小胖腿,“她们学这些,以后嫁了人,用这本事赚钱贴补娘家婆家,再供丈夫儿子做生意读书……还不如不教呢。”

    就像朝廷与蛮夷来往,向来只卖货物不教冶炼纺织之术,因为教了只会养出更多强悍的敌人。

    罗老师没想到小小年纪的于宝珍竟会说出这样的话,面上露出惊奇之色,只觉得这孩子当真不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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