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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124章 又是家的味道

    果不其然,当徐尽欢的车缓缓进入大家视线的时候。

    众人开始激动,开始期待。

    “大家别在这个路中间呀,到旁边来。”徐尽欢看着这些顾客直接在路中间等他,给他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虽然这里经过的车不多,但也不能如此放松警惕呀。

    “知道啦徐老板,大家快点排队~”李导习惯性发话。

    于是大家基本上都按照先来后到的关系排场一排。

    远处正在徒步的微眯着眼睛,扯了一下身边人的衣袖。

    “哎,你看看那边是不是有人在排队啊?”左正一脸好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哎,怎么这么多人在那边?”被扯着衣袖的男子说道。

    “走,阮思齐,咱们过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哎呦,你就爱凑热闹。”阮思齐真是想不明白他这个朋友怎么就这么爱凑热闹。

    “万一是什么好吃的呢。”左正猜测道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是好吃的,做生意的人不会这么想不开的,在这人这么少的半山腰卖吃的。”

    阮思齐一脸不信。

    但是当他们走到目的地时...

    惊呆了老铁,还真是卖吃的,还是卖的炒饭。

    咋还有柠檬茶的?

    “我说的吧?就是吃的,正好我也饿了,走,咱们去排队买一份。”

    “你去吧,我不饿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可去了,你要是饿了就吃你的压缩饼干吧。”

    左正话说完就赶紧排在队伍的后面。

    今天黄映宣和赵慕两人分别都买了一份炒饭,因为菠萝是她们两人最爱的水果!!

    为了这份水果,今天说什么都得吃一份完整的炒饭。

    打开炒饭盖子,淡淡的米香夹杂着浓郁的果香,令两人心旷神怡。

    炒饭随着勺子的搅拌香味在她的鼻尖飞散开来,米饭呈靓丽的金黄色,许是提前搅拌了鸡蛋黄的关系,和在米饭周围的菠萝粒毫无违和。

    不知道这一口下去是什么样的美味。

    赵慕忍不住了,直接一大口将拌着菠萝粒的米饭下肚。

    菠萝的脆甜随着牙齿的咀嚼迸发出汁水,在口腔中和米饭相融合,竟是赵慕从未吃过的美味。

    “好好吃啊,这个菠萝好甜,在这米饭里,虽然加了牛肉,但是味道一点也不违和,这个牛肉有一种淡淡的胡椒味,没有很重酱油的味道,但是一点也不腥!!”

    赵慕开心的和一旁的黄映宣分享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啊,你现在对吃的也有一定研究了捏?”

    黄映宣也很喜欢吃这个菠萝牛肉炒饭,她觉得这是这几天吃过的炒饭中最最好吃的一份,或许是因为里面有她最爱的菠萝。

    “明明是很奇怪的食材搭配,但是却被老板发挥出了这些食材最大的用处,我只能说一个字,牛!!”

    黄映宣看着不远处的徐尽欢,神情中满是仰慕。

    “这个炒饭,真的有这么好吃吗?”阮思齐有点不确定的问两个女生。

    “好吃!你居然不买?你咋忍得住不买呢?”

    赵慕一脸不解,他们剧组里的人现在都是徐老板炒饭的粉丝了。

    因为徐老板每天卖的炒饭不多,所以有部分人会选择拼单购买。

    徐老板人好,每一份炒饭的分量都是装得满满的,所以就算是拼单也能勉强吃饱。

    听到这,阮思齐有点后悔了,自己应该去买一份炒饭的。

    于是他赶紧过去排队,此时他是队伍中的最后一个人。

    徐尽欢见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食客排队,赶紧提醒:

    “客人,今天的炒饭就剩五份了,到你的话就正好没有了,不用排队了哦。”

    徐尽欢一脸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自己今天做了四十份炒饭还是不够卖。

    “不是吧?”他这么倒霉??

    于是阮思齐只能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好友左正。

    左正好似察觉到了一般,赶紧又往自己口中塞两口炒饭。

    徐尽欢被他们这个样子逗笑了。

    他不着急回去,反正系统要晚上十二点才会结算任务奖励,回去那么早也没事可干

    徐尽欢从车里拿出上周庄卢给自己的鲜花饼,他一直放在系统空间,到现在都没有吃完。

    有时候东西太多了真的会忘记。

    徐尽欢还是很喜欢这口鲜花饼的味道的,早知道当初就加一下庄叔的微信了。

    “又偷吃啥呢?”

    季温书发现徐尽欢总能拿出一些小零食。

    “鲜花饼,上周摆摊的时候一个叔叔送的。”徐尽欢给了季温书一个鲜花饼,其他两个人不喜欢吃甜的,所以就没要。

    此时正在吃这炒饭的庄奇又闻到了熟悉的味道,而且越来越浓烈。

    “志刚,我又闻到家的味道了。”

    今天是他们在腾冲的最后一天了,这几天他们一直对半山腰的炒饭念念不忘。

    于是在临走前决定再来吃一次炒饭,这次他们原本想要一次性买五份的,但是没想到老板搞限购了。

    于是两人一人一份买完之后就打算下山,不过因为庄奇的一句话两人又停下了脚步。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魔怔了?自你上次离开家都多久了,还记得家的味道?”

    项志刚和庄奇两人是在五年前一次旅途中认识的,热聊一番过后两人相见恨晚,于是便决定以后一起搭伴一边打工一边旅行。

    庄奇很少和项志刚说自己家里的事情,不过他们都五年的朋友了,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。

    应该是和家里的长辈闹翻了,因为好几次都见过庄奇拿着手机对着一个号码发呆,但是一直没有拨通。

    那个号码上的备注是“父亲”。

    “这么想起来,我已经五年没有回过家了,也知道家里那个倔老头现在怎么样了。”

    五年前庄奇也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,因为母亲去世得早,他和父亲相依为命,父亲又当爹又当妈,他的童年其实过得很开心。

    在他工作稳定之后他的父亲突然带回来一个女人说要和她结婚。

    他一时之间接受不了,也不曾了解过那个女人的品性直接一口否定。

    认为父亲这么做是背叛了母亲,于是赌气选择离开家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了,他没有换掉手机号码,就是希望父亲能够打个电话让他回家。

    但是他一次都没有接到过来自父亲的电话,时间也就这么悄然而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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