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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224节

    他上前一步,从队伍中站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盛平十年,新科榜眼,谷梁涵谷博源!”

    谷梁涵三十多岁,气质儒雅,听闻自己的名字,他也从队伍中走出,脸上带着笑。

    “盛平十年,新科探花,辛知辛自在!”

    辛知明显一怔,等回过神儿来,他忍不住咧着嘴巴笑,赶紧上前。

    报完一甲的名字,接下来是二甲。

    二甲的名单比较长,足足有五十多个,徐瑛、孟月均在里边。

    余下的便是三甲了,庄文的名字在这里边,等严安邦读完,他喉咙已经嘶哑了。

    成绩宣读完毕,盛鸿瞧着殿内新科进士各异的神色,他沉声开了口:“诸位是朕经过层层选拔挑出来的栋梁之材,今后步入官场,朕希望你们清正廉明,奉公守法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不负百姓,朕自不会负你们。”

    盛鸿这话音落,黎荞一帮新科进士按照提前练习过的礼仪,跪下高喊:“谨遵圣谕。”

    等黎荞一帮人起身,外面声乐声又响起,盛鸿离去,严安邦则是捧着真正的黄榜出宫,到皇宫旁边的长安街放榜。

    黎荞等人跟在严安邦几个礼部官员后边,跟随黄榜一起出宫。

    接下来便是骑马游街了。

    黎荞身为状元,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,谷梁涵和辛知走在他后边。

    街道两边全是围着看热闹的百姓。

    状元游街本就是三年才能看一次的热闹,再加上此次黎荞拿了会元参加了殿试,因此盛京百姓对此次殿试的关注度比以往高了不少。

    现在,殿试结果已出,黎荞骑着马走在最前面,道路两边的百姓口中不住的发出惊呼。

    “那个就是黎荞啊?长的好俊!”

    “年轻有为!”

    “可惜早婚,唉,他咋就不能跟辛公子似的不中进士不成亲呢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黎荞听着这些话语,脸上带着淡笑,心里却是有点焦急。他视线不住的在人群中搜索,他在找陶竹。

    人太多,陶竹早就被挤得没影了。

    这样荣耀的时刻,陶竹应该坐在他怀里与他同乘才是。

    正四处张望着,忽然,在左前方的人群之后,有一熟悉的身影正蹦着对他挥手。

    他视线下意识追过去,瞧清楚对面的人,他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,还抬起手来挥了挥。

    是陶竹。

    陶竹没办法挤到前面,便干脆站在人群后边对他招手。

    他抬手指了指前面,示意陶竹往终点走。

    游街的路线是固定的,终点在太平街。

    陶竹狠狠点了头,依旧站在人群之后,抬步往太平街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夫夫两人这般交流,瞬间引起了围观百姓的好奇,新科状元这是在干嘛?

    等后来围观的百姓少一些时,人们终于知道新科状元在对谁笑的一脸温柔了。

    是他的夫郎,那个名叫陶竹的丑哥儿。

    尚未婚配的少女少哥儿,心里忍不住冒酸水,黎荞一个新科状元,还年轻有为模样出众,要什么姑娘、小哥儿没有,可他偏偏吊死在陶竹这个丑哥儿身上!

    陶竹配不上黎荞啊!

    已经成亲的女子、夫郎,若是夫妻、夫夫恩爱,倒也不会有太多情绪,但婚姻不顺的,心里也忍不住叹息。

    陶竹一个丑哥儿,何德何能啊……

    黎荞没管旁人异样的视线,到了太平街,他跳下马之后,立马就冲向了陶竹。

    大庭广众之下,他只能拉一拉陶竹的手:“竹哥儿,我们拿到状元了!”

    “嗯!”陶竹一双水眸亮的厉害,脸上的笑容大大的。

    黎荞的努力没有被辜负,真好。

    而且他男人真厉害,说考状元就真的考回来了!

    两人对视傻笑了片刻,黎荞这才道:“先等一等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放开了陶竹的手,他这边还得社交。

    状元游街由礼部负责,他向礼部的人道了谢,又和辛知、谷梁涵客气几句,然后才准备和陶竹回去。

    在来太平街的路上,因为围观的百姓变少,所以被冲散的黎二山黎夏和韩宁等韩家人重新聚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至于庄家孟家徐家,他们拥着庄文、孟月、徐瑛已经回去了。

    到了租住的院子,才不过中午。

    韩宁很高兴,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让人去云霄楼买菜肴了,今天一定得好好庆祝。

    下午时,过了兴奋劲儿的庄文孟月徐瑛来了,他们想知道黎荞的文章是如何写的。

    此次圣上没有把黎荞的文章贴出,黎荞自己又不说,他们实在是太好奇了。

    迎着众人好奇的眼神,黎荞轻声咳了一下:“我之前看过几本兵书,再加上我之前不是天天卖鱼嘛,我就把我自身的经验结合兵书,写了篇文章。”

    练兵,这个题目黎荞不敢放肆,因为太敏感了,他不敢写超出三柳村黎荞这个范围的内容,他怕引起盛鸿的猜疑。

    当初赵存去平城时,特意调查了他,当时他的回答滴水不漏,因此赵存没了怀疑。

    安稳日子只过了几年而已,他不想重新引起盛鸿的猜疑。

    所以,他尽可能的联系他自身,从他自身的经验出发来解答这道题。

    他开篇便讲他从前手无缚鸡之力,但连黎粮都不养他时,他被逼上绝路,只能卖鱼。

    鱼加上水,很是沉重,而且每日还要走那么远的路,第一日下来,他累的几乎要死了。

    但日子久了,他发现他力气大了,干活也持久了。

    于是他给出的建议是先训练捕快的体能,搞一些三公里长跑、负重跑、障碍跑等基本练习。

    等体能上来了,便是实用技巧。

    不管是捕快还是士兵,抓敌、杀敌是最终的目标,不需要太多的招式,他把他上辈子时学来的杀人、杀丧尸招式写了上去。

    当然,他有很好的理由。

    他说当初刚得了粉条的巨额银子时,惶惶不可终日,整日琢磨着如何反杀入室抢劫的盗匪,于是就有了这些技巧。

    但是,只提高体能和技巧是不够的,练兵嘛,先得练心,要抓思想。

    人心齐一,则百万之众,即一人之身。

    这一点儿,他联系了红薯作坊的经验。

    当全县农人都想着挣钱时,于是爆发出了巨大的凝聚力,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,愣是一下子搞出了七个可以容纳两万一千人的大庄子。

    他认为这是一个奇迹。

    他重点讲了练心的重要,捕快、士兵光有技巧和体能怎么行,还得心往一处使,这样才能常胜不败。

    总之,他这篇殿试文章,全篇联系他自身的经验和感悟,不敢漏出任何会引起盛鸿怀疑的内容。

    因为没写的太详细,是以他在太极殿内有些紧张,怕这文章太拙而拿不到状元。

    幸好幸好,这状元还是他的。

    黎荞说的笼统,但庄文、孟月、徐瑛都明白此话题敏感,便没有再追问。

    反正他们自己写的不好,拿到题目时大脑里除了以往看过的几本兵书外,什么都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“算了,已经结束了,这辈子都不会再考科举了,以后不会再为五花八门的考题头疼了。”

    孟月叹道。

    “可不是,不用再头疼了。”

    庄文深以为然,他一把老骨头了,今后不用受折腾了。

    “但我还有五十套衣服要头疼,来来来,给点意见。”徐瑛愁眉苦脸。

    黎荞闻言登时笑了:“科举是结束了,但仕途才刚开始,今后咱们少不了各种头疼。”

    漫漫为官之旅,这才刚开始呢。

    一旁的陶竹听着这话,嘴唇抿了抿,却是一个字都未说。

    到了晚上时,两人洗漱后躺到了床上,他趴在黎荞怀中,叹道:“我真的想三柳村的大房子了。”

    如果黎荞没有走科举之路,那此时他和黎荞会在大房子里过着简单又重复的日子。

    这样黎荞就不用累了。

    光是科举就累得黎荞经常头疼了,若是做了官,那岂不是更累。

    但是,已经没有回头路了。

    他脸颊在黎荞心口蹭了蹭:“咱们什么时候回去?”

    黎荞闻言,抬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两下,然后抱紧了他:“等授官圣旨下来,我就告假回乡。”

    他也想回家了。

    三柳村那个大房子,是他和陶竹的根,是他们的家。

    *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第111章回到三柳村有了官职,回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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