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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92节

    听到院门被打开,他放下针线出了房间。

    黎荞挺拔的身影踏着月光朝着他走来,距离他还有一米多远,他就闻到了淡淡的酒味。

    “你喝酒啦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我去洗漱。”黎荞说着往厨房走。

    “我去给你打水。”陶竹也往厨房走。

    “不用,你歇着就是。而且我身上有酒味,臭。”

    陶竹闻言不由笑:“我又不嫌弃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嫌弃我自己。”黎荞让他不要靠近自己,虽然说这个世界的白酒度数比不上他上辈子的,但酒味总归是不好闻。

    黎荞坚持,陶竹只能随他去,但陶竹没回房间,而是站在一旁和他说起了闲话。

    “我看文哥身上的衣服都带着暗纹,虽然是棉布的,但瞧着挺好看。我不会绣那种的,要不,咱们在布店给你买两套成衣吧?我做的在家里穿,你平日出门穿的贵气一些。”

    黎荞正在洗脸,闻言立马摇头:“没必要,就凭我这张脸,披条麻袋都好看。大家瞧见我光是看我的脸了,哪有心思关注我穿什么衣服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陶竹无语了。

    但很快又问:“你这话的意思是你出门有很多人看你?”

    “回头率也就是百分之八九十吧。”

    黎荞一脸淡定:“谁让你男人这张脸生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那你明天去县城,我也要去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黎荞闻言,抬起挂着水珠的脸看向他,见他唇微微抿着,似乎有些生气,顿时乐了:“好,明天一起去县城。”

    他随口臭屁几句,但竹哥儿却当真了,这是要随他去宣誓主权。

    他喜欢。

    “那咱们明日在县城好好逛一逛。”黎荞道。

    这次陶竹没反对:“好。”

    于是这一晚夫夫两人早早睡下,次日天未亮便去黎谷家牵了牛车去庄家。

    他们到庄家时,不仅李有根在,还有十多个打算去望月楼见世面的乡亲。

    王掌柜的马车得装点心和烤肠。但庄家也有牛车,挤一挤的话,两辆牛车可以坐得下这么多人。

    于是出发。

    牛车比步行要快些,一个半时辰就到县城了。

    县城如同往常那般,人来人往,车水马龙,很是热闹。

    三柳村的乡亲进了县城,都有些束手束脚,哪怕是跟在王掌柜身后,说话也是不敢大声,只是不住的转头看四周的店铺和摊子。

    等进了望月楼的后院,他们这才放松了些。

    望月楼后院只是一个普通的院子,虽然比他们村子里的房子好,但人少,而且待在一个相对封闭的院子,莫名就有了安全感。

    王掌柜让人把玉米以及青团、香肠等东西从马车上卸下来,然后他对三柳村的一众乡亲们说道:“这里便是望月楼了,以后若是有其他乡亲来县城卖玉米却不知道路,还望各位帮忙引路。”

    “应该的,应该的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都是一个村儿的,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十多个村人纷纷点头。

    “那各位喝口热水,吃个饼子,等休息好了再走。”王掌柜让人送来热乎乎的烧饼和热水,让众人吃了再走。

    出发的太早,众人还没有吃早饭,虽然说是坐着牛车来的,但这个点儿肯定都饿了。

    乡亲们没想到王掌柜竟请他们吃早饭,纷纷摆手,这多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后来看王掌柜不是客套,是真心想请,便笑着道谢,美滋滋的吃烧饼。

    这烧饼有半个蒲扇大,里面一半都是玉米面,但不知道望月楼的厨子是咋做的,吃起来一点儿都不比白面烧饼差。

    而且,王掌柜真是和气啊,活该有这么大的院子这么大的酒楼!

    吃了饼,喝了水,庄丰收领着村人离开。

    黎荞和陶竹也离开。

    他们夫夫俩暂时不回村,要在县城逛一逛,所以他们先把牛车放到望月楼,等回家时再来牵。

    陶竹想来县城,只是想看看他男人的回头率是不是真的高达百分之八九十。

    所以,走在街上,他看的不是两边的店铺和摊子,而是来来往往的行人。

    原本他是不信黎荞的话的,觉得太过夸大。

    但此时一瞧,他嘴巴又抿起了。

    这街上的行人,不管是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,还是未婚的小哥儿已婚的夫郎,在瞧见他身边的黎荞时,几乎没有直接移开视线的,绝大部分都会多瞧黎荞两眼,这才转了视线。

    可恶。

    黎荞哪里夸大了,黎荞分明是谦虚了。

    他上一次和黎荞来县城时,因为马上要成亲,所以只顾着紧张激动,竟是没发现这一点儿。

    “竹哥儿,咱们去买点护手的羊油。大山那小子都给浅哥儿买了,咱们俩也得安排上。”

    黎荞双眼盯着两边的铺子,找那种专门卖胭脂水粉的铺子。

    现在天气转凉,手脸容易干燥,该护手护脸了。

    陶竹闻言,低头看了眼自己带着茧子的手,轻轻嗯了一声。

    从前他哪里用得上这种东西,哪怕是生了冻疮,该用凉水洗衣服还是用凉水洗衣服。

    但现在……买,一定要买,不仅抹手的要买,他要连脚都给抹上。

    黎荞很快找到一家名为胭脂红的铺子,铺子挺大,两人并肩进了门,立马有伙计笑盈盈的迎了上来。

    “两位客官要买些什么?是买给两位的夫人或者是夫郎么?我们小店不仅有胭脂水粉,还有首……”

    “瞎说什么,我们俩是夫夫,这是我夫郎!”

    黎荞见这伙计竟是把陶竹当做了男子,立马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。

    一旁的陶竹,咬了咬唇,脸色不好,但没开口。

    那个伙计瞧着黎荞的黑脸,愣了,下意识去看陶竹。

    看清楚陶竹眉心那不明显的痣,他眼睛猛然睁大,这俩人竟真的是夫夫!

    随后他脸上露出害怕之色,赶紧道歉:“客官,我瞎了眼,竟是没瞧出两位是夫夫,您二位别和我一般见识。”

    见黎荞拉着陶竹的手要走,他赶紧拦住,并抬手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,口中不住的认错。

    陶竹见此,抿了抿唇:“算了,懒得继续逛了,咱们就在这家买吧。”

    也不能全怪这个伙计,谁让他眉心的痣的确淡呢。

    这伙计不是第一个把他当男人的,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。

    他若是次次都生气,那早就被气死了。

    黎荞看陶竹的确是不想再逛了,想了想,道:“那就在这家店买,顺带买支簪子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好。”陶竹没有拒绝。

    他是不是应该像是郑浅浅那般,描描眉,戴一戴首饰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,旁人应该能一眼认出他其实是小哥儿吧……

    接下来,陶竹兴致不高,也有些心不在焉,黎荞便全权做主,不仅买了抹手用的羊油,还买了化妆用的工具,更是买了两支银簪。

    出了这家店铺,黎荞又拉着陶竹进了布店。

    他买了两套成衣,棉布的,但因为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,所以一套要一两银子,还挺贵。

    从布店出来,还不到中午,但家里有一大堆事情要做,所以夫夫两人去了望月楼,坐上牛车回家。

    当然,回家的时候不忘带上王掌柜已经准备好的鸭脖子和鸭杂。

    乡间的小路上没有几个行人,黎荞干脆伸出手牵住了陶竹比他小一号的手:“还是不高兴?”

    “换你你高兴?”陶竹瞥了他一眼,唇依旧抿着。

    “若是有人把我认成女的,会影响你对我的感情么?”黎荞反问。

    “当然不会。”陶竹立马摇头。

    “这不就成了,你知道我到底是男是女,我也知道你到底是男子还是小哥儿。”

    “况且,你就算是男的,我也喜欢你。我喜欢的又不是你的性别,是你这个人本身。”

    “我需要你这件事,只与你这个人有关,与你的性别无关。”

    他直到现在依旧下意识的把小哥儿当男人看,在他眼里,陶竹自然也是男人。

    “那你刚才为什么买化妆的东西,你也觉得我应该化妆?”陶竹问。

    “因为你本来就好看,但化了妆应该会更好看。以后只化给我一人看。”

    黎荞并不觉得男人就不能化妆,他上辈子时的那些男明星,不照样化妆。

    当然,他喜欢的化妆不是那种涂脂抹粉把一张脸搞的很白很白的那种妆,他喜欢的是在原有基础上稍微修饰一下的那种淡妆。

    他瞧着陶竹那张近在咫尺的脸,笑眯眯的道:“现在就勾得我离不开你,真化了妆,那不得我把迷死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什么死不死的,不许说,不吉利。”

    话是如此,但陶竹心里的确好受些了。

    但他依旧低着头,垂着眸子,还是闷闷不乐:“虽然你总是夸我好看,但是,别人不觉得我好看。咱们俩走在一起,肯定会觉得咱们不般配。”

    他也是因为这个而不高兴。

    今日那个伙计的神色,足以说明这一点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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