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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263章 民国时期的绿茶白月光(1)

    轮船在海面上缓缓开驶着,推开层层波浪,已经有了靠岸的趋势。

    “夜小姐,船快靠岸了。”

    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子走过来,敲了敲夜遥的房门,他一身灰色小马甲搭配长尖领衬衫,端的是一副风流倜傥,谦谦君子的模样。..

    里面传来一个温温柔柔的声音“多谢周先生提醒。”

    这声音听得周枫心里痒痒,他其实是想叫夜遥出来聊聊天,船上的几位留学生他都熟络了个遍,只这位夜小姐,神神秘秘的,平白惹人在意。

    “夜小姐不出来坐坐吗,同行了许久,还从未互相了解过,也许可以交个朋友。”

    里面的人犹豫了下,良久,才起身开了门。

    女人一身白色小洋装,身姿绰约,清丽秀稚的脸上带着几分温婉,她仪态良好,缓缓走出来时宛如一幅会动的画,看得周枫有些痴了。

    “夜小姐......”

    夜遥微微点头,朝他礼貌性地笑了笑。

    这是变相地拒绝单独交谈了,周枫是个知情识趣的人,也没有继续下去,只把夜遥引着往人堆里凑,一起交谈。

    在场的人大多是留学归来的学生,都是华国人,此刻见了夜遥过来,都面色各异。

    男人大多是面带喜色,女的脸色则有些不自然了,各异的眼神在夜遥身上游移,气氛一时间有些诡异。

    “这位是夜遥小姐,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,我们的目的地都是北平,可以认识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好。”

    夜遥朝几人微微笑了笑,眼含秋波,看得人身子都酥麻了半边。

    “夜小姐,你好。”

    “夜小姐是江南人吧,说话温声细语的。”

    夜遥抿唇笑了笑,眉眼微弯。

    “嗯,我的籍贯确实在江南一带。”

    一位小姐面上不大高兴,在夜遥来之前,如众星捧月的人便是她,如今夜遥来了,自己反而坐冷板凳了。

    “夜小姐这样的气质,想必也不是普通人家,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,贵气十足。”

    这话就有些夹枪带棒的意味了,若是夜遥真是名媛小姐便罢,若不是,这句话就难免有嘲讽夜遥装腔作势之意。

    “过奖了,我家是小门小户,不足挂齿的。姐姐这样说,当真令夜遥惭愧。”

    夜遥轻轻咬了下嘴唇,似是不知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场面。

    周枫皱了皱眉,他自诩绅士,并不愿意掺和女人之间的事,但又不好让场面闹得太难看。

    “好了,谭萝,船快靠岸了,大家素不相识,能在船上相遇,是莫大的缘分。英雄不问出处,我们聊其他的事便罢了。”

    周枫是京城一位老板的儿子,家境殷实,在众人之中颇有威望,他的面子众人都习惯性地给几分,都把话题岔过去了。

    夜遥坐在众人之中,时不时微笑点头应和几句,当然,大多时候她都在沉默听着,沉稳静谧得不像一个气盛少女。

    她上一世与鬼王爱得难舍难分,在夜遥生命弥留之际,明尘也不愿继续留存于世,便随着夜遥一起走了,两人如生前约定的一般,从未分离过。

    虽已不知道这样分分合合了多少次,但要说夜遥心中一点难过也没有,那是不可能的,她异样地沉默着,看得青鸿在一旁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“青鸿,不用担心。”

    相伴着度过这么多小世界,夜遥随便看看便知道青鸿心里在想些什么,她默默在心中道:“我没关系,接收记忆吧。”

    不属于夜遥的记忆瞬间融入脑海,她蹙了蹙娥眉,将那段陌生的记忆一一梳理。

    原主夜遥,是名门之后,夜家书香门第,因此原主从小就接受着最好的教育,在乱世之中,人人自危,她却可以现世安稳。

    读书、看报、与小姐妹茶话会,她本过得极好,也没做过什么错事,除了有愧于傅少铭。

    原主与傅家少爷傅少铭从小订了娃娃亲,两人从小青梅竹马,本也是段佳话,然而原主从小就想嫁与才华横溢的读书人,对于傅少铭这样粗鲁野蛮的男人没有半分喜欢之情。

    原主不明白,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,一个有枪械的军人,要比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有用,她百般推辞,甚至跑到父母面前哭诉傅少铭欺负她,这才成功令夜家断了与傅家的联姻。

    后来傅少铭功成名就,晋升为少帅,荣归故里,不知成了多少少女的闺中春梦。而原主则安安静静的,没闯出任何名堂,不知多少人在背地里笑话夜家把握不住机会。

    但两人断了便断了,夜家家底殷厚,也够护原主衣食无忧,还送原主去了英国留学。

    只可惜,原主被爱情蒙住了双眼,在她毕业回到北平后,被一个书生以自由恋爱,女子解放为由头,骗她与之私奔。

    原主也是被保护得太好了,虽有些小心机,但实在看不穿枕边人的真实嘴脸,头脑一热便跟着走了。

    书生本就体弱,如何再带着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在乱世中生存呢?没几年,他便因家中揭不开锅,把其他男人引到家里,靠原主的身体赚钱。

    原主早已被苦日子折磨怕了,又找不到回家的路,就只能任由书生摆布,

    就这样过了不知多久,等怕死的原主都觉得生比死更可怕后,她便投河死了。

    曾在北平被各种世家公子簇拥着的原主,死得毫无存在感,也没人会为她可惜一句,即便想起这么个人,也只会讥讽一句她错付终身。

    夜遥接收了记忆,不仅为她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原主天真热烈,敢于为爱情奋不顾身,你若执意说她错了,其实也没什么道理。

    说到底,还是那书生该死,既喜欢原主,又不能给原主什么好的生活,反而要靠着她去活着。

    若要她遇见那书生,必定会让他尝尝真心错付的滋味。

    “夜小姐,船靠岸了。”

    夜遥从沉思中回过神来,朝周枫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原主是一个有先进思想的人,在英国待得久了,也不用丫鬟了,如今夜遥对着这一箱箱的行李犯了难,来的时候有男同学帮她搬上来,这下去时,可就未必了。

    见她面露难色,刚才一起聊天的几个男学生连忙走了过来,殷勤地帮她搬行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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