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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分卷阅读18

    一声,一手捂住耳朵,一手按着肚子,在床上翻滚起来。也许是太久没吃生的东西,昨天一顿日料,肚子里像是有股疾风四处冲撞,翻身抬手都让人恶心反胃。

    而那骤然闯入的电钻,如同疾风裹挟的刀片,在他脆弱的神经上反复拉锯。

    闻笛暴怒而起,走上阳台,循着声音望去——果然,在大周末扰民的讨厌鬼,还能是谁呢?

    他关上窗户,挖出手机,点进小号,愤怒地质问:【周末施什么工?!】

    过了几分钟,对面回:【封阳台。】

    闻笛的后槽牙咯吱作响:【周一封不行吗?】

    邻居回:【这几天风大,衣服又吹到你那怎么办?】

    像是为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,电钻又开始轰鸣。

    闻笛揪起枕头,包住脑袋,然而棉花只能起到掩耳盗铃的作用。

    手机屏亮了,又弹出一条消息:【你拧衬衫的时候,是不是把它当成我了?】

    闻笛满脸问号。

    邻居:【现在那件衣服左边袖子比右边长了两毫米,根本没法穿。】

    闻笛的瞳孔猛然放大。什……两……啊?!

    他拧衣服的时候,可能、大概,注入了一点负面情绪,但是两毫米有个屁区别?!

    闻笛:【你确定不是你左右胳膊不一样长?】

    邻居:【你说话能不能有点逻辑。难道我用胳膊量的?】

    闻笛:【癞蛤蟆、甲虫、蝙蝠。】

    邻居:【浪费生命背诵这种三流作品,你的人生没什么更有意义的事吗?】

    闻笛感觉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,连带着胃里的胀气,在大脑中搅起飓风。他把手机屏幕敲出了机械键盘的架势:【对先人尊重点,自然界的物质是永恒不变的,构成莎士比亚的那些原子,说不定就在你身体里呢。】

    邻居:【照这个逻辑,你体内也许有草履虫的原子。】

    闻笛“操”了一声,站起身把手机往床上一掼。与此同时,小锤的敲击声在隔壁阳台响起。

    他盯着墙壁,杏仁眼被怒火烧红了,仿佛要穿墙而过,把对面人戳成筛子。

    愿你喉咙里长起个痘疮来吧,你这大喊大叫、出口伤人、没有心肝的狗东西!

    口头诅咒毫无作用。隔壁玻璃框架的碰撞声飘来,仿佛凯旋而归的鼓点。

    闻笛扑倒在床,用被子蒙住头,滚了两圈,撞在墙上停下。难以置信,他至今和邻居对战四回,唇枪舌战几百条,居然一次都没赢!

    真是他骂战生涯的耻辱!

    他烦躁地揉了把头发,再一次对生活的急转直下感到无奈。昨晚刚发生点好事,转头就碰上这个晦气的家伙。

    想到昨晚,闻笛蓦然止住呼吸,拿起手机,查看未读消息。退出,点进去,刷新,退出,点进去,刷新。

    没有好友申请,没有未读短信和通话记录。看样子,教授还没打算联系他。

    他安慰自己,现在才早上八点多,教授说不定还没起床。

    他暗自希望生活有某种守恒定律,比如,饱受噪音困扰的周末,能换来感情生活的一点幸运。

    可惜,他吃完饭洗完碗,修改了一上午论文,手机还是毫无动静。

    他安慰自己,教授是个热爱运动的人,说不定出门攀岩去了。人吊在半空中,总不能分神看手机吧。

    下午,他一边看文献,一边做组会PPT。焦虑的抓挠感越来越强烈,他必须把手机锁进抽屉,才能止住两秒钟一次的刷新。

    阳台的电钻和敲击声结束了,日头西沉,路灯亮起,仍然没有新消息。

    他安慰自己,教授们都很忙,谁知道又被哪个课题缠住了呢。

    等到窗外积起浓浓的夜色,几缕云簇着月亮升到半空,闻笛终于认清了现实:今天是不会有进展了。

    他迫使右手放下手机,瘫在床上,试图入睡。

    也许明天,后天……

    手机铃声猝然响起。

    闻笛一猛子坐起来,举着手机仔细查看,是没有备注的号码。

    竟然不是短信、好友申请,是直接联系吗?教授是这种性格?

    虽然有些疑惑,但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。闻笛按下了接通键。

    对面静默了两秒,仿佛是惊异他接通了电话。然后,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:“Sam,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闻笛放下手机,挂断电话,拉黑号码。接着抱紧自己,使劲揉搓,消除刚刚暴起的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他要的是桃花,不是埋了五年已经腐烂的枯叶子!

    什么守恒定律,都他妈扯淡!生活就是接踵而至的不幸,上帝冷漠无情,尤其对他这种倒霉蛋毫无怜悯之心。

    他望着窗外黯淡的上弦月。电话挂断了,却余音袅袅。那声音勾起了八月盛夏的回忆,像是旋涡一样,一瞬间把人丢进过去的时空里。里面是层层叠叠的记忆碎片,尖锐又耀眼。

    居然已经过了十年了。

    十年之前,八月盛夏,他坐了一个多小时大巴,再转公交地铁,来到久负盛名的省重点。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上,知了都被晒得暴躁起来,叫的跟炮仗一样响。

    他擦着汗,把行李袋放在木板床上,尼龙布被撑得鼓起来,外面扎了一圈绳子,防止拉链爆开。还没等他解开结,一个颀长的身影从窗外走过。

    闻笛抬起头,看到16岁的何文轩。

    这一眼,让他心里小小震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高个宽肩,清爽的短发,脊背挺得笔直,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,黑色直筒裤,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,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。

    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,裤腿灰扑扑的,校服上衣也买大了——母亲说他还会长,干脆买大一号。校服本来尺码就大,他又瘦,穿着空空荡荡的。

    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。

    军训那两天,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。他刚来这里,水土不服,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。

    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,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,急速朝他逼近。等他再睁开眼,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。

    空调舒适,床铺洁净,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,“你也中暑了?”

    男生笑了起来:“我背你过来的,你不会忘了吧?”

    闻笛感到窘迫,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,也为了别的。

    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,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,又滴到领子上,把其中一瓶递给他:“我叫何文轩。”

    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,觉得胸口闷闷的,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

    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,但爱情是本能。

    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,去球场看比赛。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,他打水、送饭请牢记收藏:,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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