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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11章 还是太年轻

    村长重重咳嗽了一声:“大牛,你给大家伙说说,这水为啥不能喝?”

    他也听儿子说过,有些井里的水,喝完就会生病。

    “这水里有腐烂的,老鼠。”程大牛瞥到被萧崇抱着的小女儿,怕吓到她,将到嘴边的尸体改成老鼠。

    “我前几年跑镖听总镖头说过,有个村子就因为有一口这样的井,全村上下三百多人喝了以后上吐下泻。”

    “好些人拉到干瘪如枯木,神志不清,两三天就没了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县太爷派了好多官兵,才找出原因。”

    村长注意到程大牛的停顿,凑近了往井里一看,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。

    “大牛说的有道理,东西烂了不能吃,水也一样。”

    程启逃荒前在县里读书,想起是有这种传闻:“这病还会传染,一人得病,整个村都要被烧掉。”

    程小棠听得心肝直颤,她爹说的不就是霍乱吗?

    一旦发病,在这种缺水缺药的情况,就是死路一条,还会传染整个队伍。

    不只是水,碰过水的那个桶也不能要了。

    可惜她太小了,说话没人信,也不没办法证明。

    “说得这么吓人,我活了半辈子,怎么没听说过喝水死人。”刘婆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有些被吓到,又不甘心。

    其他人也是这种想法,看着水不能喝,太煎熬了。

    “村长,俺不喝,能让俺家骡子喝吗?”程有粮知道井里是尸体,对程大牛说的话信了七八分。

    放以前,不用说都没人敢喝泡过尸体的水。

    但他已经两天没舍得喂骡子喝水,再这样下去就要渴死了。

    “不行!谁都不能喝!”

    程小棠下意识开口,见众人投来怀疑的视线,赶忙找补道:“要听我爹的!”

    “那个村里,牲畜全死光了。”程大牛也不确定骡子能不能喝,只说自己知道的部分。

    “这水也不是我家要抢了喝,是不想看到乡亲们白白送死。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有牲口的人家也沉默了。

    刘婆子眼珠滴溜转,大声干嚎道:“不喝井水,我们一家七口也没得活路啊!”

    “比起渴死,还不如喝了这水撑死!”

    程三牛眉头紧皱:“小婶,这不是你一家的事,会害了整个村!”

    “都快死了,哪里管得了那么多!”刘婆子一屁股坐下,小心地避开水渍老远,“你们也不舍得分我家一口水。”

    “拼了我这一把老骨头,也要替兴南他们试试!”

    萧崇和程小棠同时叹了口气,这程三牛也太老实了。

    “嘿,小棠宝别担心。”萧崇发现小丫头机灵得很,笑着将程小棠交给赶来的谢玲花。

    然后冷下脸,走到井口瞥了一眼。

    果然,是尸体。

    “宣和五年,汝州鲁山城岩头镇下沙村,爆发瘟疫,全村三百七十一人,死二百九十五人。”

    “死前又吐又拉,瘦到不成人形。”

    “后孙县令派人调查,发现村头的井水中有脏东西。”

    萧崇声音低沉,脸上的刀疤显得极有压迫力,说出的话让在场不少人背脊发凉。

    若是众人对程大牛的话还有些疑虑,现在听萧崇说得这么详细,就全信了。

    “萧老爷子,多谢提点。”村长感激地行礼,省了他不少口舌。

    “我跟乡亲们同路,自是不能让人害了大家。”萧崇目光冰冷地扫了一圈,在刘婆子身上停顿片刻。

    刘婆子哪见过这么凶悍的人,吓得话都不敢继续撒泼。

    她就想让村长或者程大牛松口,分几瓢水而已。

    “这个桶不能要了,烧了。都离这个井远一些,免得有爬出来的虫蚁。”

    萧崇交代了几句,就率先离开,一副不想久留的模样。

    其他人最后的犹豫也没了,匆匆跟着离开,不敢再想打水喝这种事。

    好死不如赖活着,不生病还能再撑十天半个月,总归有希望。

    “多亏有萧老爷子见识广,九年前的事还记得如此清楚。”

    程大牛敬佩不已,他当时就听了一耳朵,只知道井水里有腐烂的尸体就不能喝。

    三百多人还是他往多了说,没想到事实比他想的还残酷。

    “我都是瞎编的。”萧崇哈哈一笑,“除了汝州鲁山城这个地名。”

    程大牛震惊。

    他还是太年轻,胆子不够大。

    “萧爷爷好厉害!”程小棠大力鼓掌,她刚才都信了。

    主要是萧崇连死亡人数都说出来,加上一脸肃穆,格外有说服力。

    “不过这种事情是真的发生过数起,后果都很惨烈。”萧崇说着伸出手,“小心些总没错。是吧,乖孙?”

    萧昀舒后退一步,避开想摸他头的手,面无表情地点头。

    圆寸真好,程小棠羡慕地看着萧昀舒。她以前也是个寸头,在荒岛呆60天用洗发水,都很清爽。

    幸好榆林村是在秋天出发,她这具身体的头发又足够枯黄稀疏,才没那么难受。

    “小棠宝,我乖孙是不是长得很俊啊?”萧崇注意到程小棠在盯着萧昀舒,大大的眼睛又圆又亮。

    程大牛也笑着打趣:“棠宝长大了,喜欢好看的小哥哥。”

    谢玲花嗔怪地横了丈夫一眼,也忍俊不禁。

    萧小大夫的确是她生平见过最俊的男孩儿,难道女儿总喜欢看。

    虽说女儿家要矜持,但棠宝从出生起对人就没有反应,如今能认得出美丑,也算是开窍的喜事了。

    萧昀舒自小五感灵敏,自然不会感觉不到。

    垂眸正对上程小棠炙热的视线,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,清晰地写着羡慕二字。

    自从他剃度未遂以来,已经接收过太多各式各样的眼神,好奇、怜悯、鄙夷、避讳,都是些自作聪明的臆测。

    羡慕什么?

    萧昀舒冷淡的眸中,初次有了波澜。

    程小棠偷看被抓包,脸上的高原红升级为苹果红。

    只是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她也不能照实说,捏着手指糯糯道,“白白的好看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你萧大哥那是不爱出门,以前更白。”

    萧崇伸手揉揉程小棠的小脑袋,“小棠宝以后在家里养养,肯定白白嫩嫩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要白,我要强壮!”程小棠摇头。

    前几天刚因为发烧差点挂了,再好看也不如强健的体魄。

    “棠宝说得对,小白脸不好。”程天寿刚还有些吃味,瞬间喜笑颜开,“男子汉就要又黑又壮!”

    程小棠打量四哥瘦弱的小身板,黑是够黑,壮?

    “四哥,我一定会让你吃上很多肉!”

    “棠宝,四哥也会给你找更多更多的果子!”程天禄感动了,妹妹果然最爱他!

    【宿主真心宠爱程天寿一次,获得十积分。】

    脑袋中提示音一响,程小棠的思路瞬间打开了,嘴炮也行?

    不对。

    上次她说要给程天禄买书,二哥也很开心,系统却没有反应。

    两者之间的差别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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